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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交通事故及违法案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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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进一步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持续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知危险、会避险”能力,禄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辖区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案例进行曝光,以作警示,安全文明出行,平安与你同在!交通事故曝光
2021年3月9日9时50分,潘某某驾驶未注册登记的无号牌垃圾清运车,沿禄丰县侏罗纪大街由南向北行至侏罗纪大街与龙缘路交叉口左转弯驶往冰河小区方向过程中遇赵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对向由侏罗纪大街由北向南行驶,两车避让不及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潘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之规定,负主要责任;当事人赵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通过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之规定,负次要责任。
来源:禄丰公安 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