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禄丰市民生活品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按照《禄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犬和家禽管理的通告》要求,禄丰市城管局执法大队专门设立应急小分队专职负责不文明养犬的宣传和流浪犬只的捕捉工作。在城区主要街道、公园、广场等人口密集区域采取高频率巡查的基础上持续深入小区内部、社区、城乡集合部等,进行高强度作战,对不文明养犬的宣传和流浪犬只的捕捉工作。 在整治过程中,应急分队对携犬只到户外不牵系的市民进行宣传教育,告知市民携犬只出户不牵系将按照《禄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犬和家禽管理的通告》罚款50到200元的处罚,并逐一进行登记。 自开年来开展犬只专项整治以来,共向市民发放《禄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犬和家禽管理的通告》1500余份,对不牵绳遛狗的市民进行劝导300余人,警告100余人,捕捉犬30余只。
在此呼吁广大养犬市民:
1、在城区圈养动物时要经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市城区禁止饲养大型犬、烈性犬,饲养其它犬只的需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养犬证,到畜牧兽医部门注射疫苗。
3、携带大型犬、烈性犬以外的其它犬只出户时应用牵引绳牵住,牵引绳长度不得超过1米。
4、遛狗时要携带铲粪便的工具,不能任由犬只随地大小便。
5、除因执行公务需要的犬只和导盲犬外,禁止携带其它犬只进入学校、医院、商场、公园、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
来源:e禄丰云 禄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罗绍文 往期推荐 最新!禄丰市发布关于调整来(返)禄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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