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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关于调整来返禄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48号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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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来返禄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坚决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总策略,现将调整后的来(返)禄人员健康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所有来返禄人员须提前24小时通过“威楚报备”小程序或电话方式向目的地乡镇、单位、社区(村)报备。 二、对7日内来自高风险区溢出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管控措施,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共同居住人员不能外出。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三、对7日内来自低风险区人员采取3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四、对省外入返禄人员继续实行核酸“落地检”及“3天2检”,取消入禄货车司机抗原检测。 五、对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采取“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六、跨区域流动人员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抵达目的地后要按照属地要求进行“落地检”,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人员需要查验健康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履行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责任,进入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地方积极配合完成扫验通信行程卡、云南健康码。保持规范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健康习惯。非必要不跨州出行和前往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区,如确需出行,请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疫要求,出行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以上防控措施根据疫情进展、防控需要适时进行动态调整。禄丰市各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