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人民政府
关于何志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楚干字〔2023〕15号通知,州人民政府决定:成泰宏 任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州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免去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毛焕聪 任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邓 峰 任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起 荣 任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免去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督查专员职务;李洪兴 任楚雄州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黄 玲 任楚雄州行政学院副院长,免去楚雄州行政管理干部学校副校长职务;杨美芬 任楚雄州人民医院副院长(六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赵 伟 任楚雄州人民医院副院长(六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陈 勇 任楚雄州妇幼保健院院长(六级管理岗位),免去楚雄州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吴学林 任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六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张昌源 任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楚雄州金江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李 潇 任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 爽 任楚雄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经 杰 任楚雄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楚雄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钱发鹏 任楚雄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 俣 任楚雄州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按州管企业副职管理);何 鸿 任楚雄州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按州管企业副职管理);罗兴贵 任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鲁 潜 任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分管日常工作,正处级)黄国锋 任云南禄丰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分管日常工作,正处级);李艳刚 任云南禄丰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副处级),免去禄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金利东 免去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