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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题丨“商机”无限?一个临时车牌的“市场价”2000元!

2017-07-06 常州高新检察
  

我国《机动车登记规定》规定,以购买等方式获得的机动车,在办理正式牌照之前,须申领临时牌照(以下简称临牌)才能上路,但临牌申请最多不得超过3次。


没有临牌,汽车就无法上路,但现实中,部分车主在三次申领临牌后,仍无法办理正式牌照。同时,在天津等大型港口城市,有大量进口车(包括走私车),因为车辆手续不全等问题,车主办理临牌程序烦琐,有的甚至因为无法办理正式牌照,只能办临牌上路。车主对临牌需求急剧上升。


这一“商机”被江苏淮安的几名汽车4S店员工发现。经一步步谋划发展,一个先后有26人加入的伪造、买卖假冒临牌的犯罪团伙逐步形成。在短短半年时间内,嫌疑人非法伪造、买卖假临牌近万份,非法获利数百万元。


庭审现场

警方查获的部分非法临时车牌


发现商机


今年二十出头的聂瑞,2015年初曾在淮安市车管所工作,负责帮新购车的车主打印临牌。按照时效长短,临牌分为时效为15天的“辖区内”临牌和时效为30天的“跨辖区”临牌两种。聂瑞发现,“跨辖区”临牌需求尤其旺盛,收费也高于“辖区内”临牌。


后来,为方便百姓,车管部门授权部分4S店和汽贸店设立临牌代办点,但只限时效为15天的“辖区内”临牌,由车管部门在代办点指定电脑上,安装专门用于打印临牌的模板软件,并发放国家专门印制的带有防伪标签的空白临牌。代办点的汽车卖出后,上牌员负责将车辆、临牌号码及购车人信息等内容输入模板软件,打印出临牌,然后将这些信息传输到市车管所,由车管所工作人员将上述信息导入公安机关全国共享的交通网络系统。至此,一个临牌正式生效,汽车才能合法上路。


2015年6月,聂瑞离开车管所,来到淮安一家汽车4S店,成为该店专门负责打印汽车临牌的“上牌员”。


7月的一天,聂瑞到附近一家4S店办事,看到该代办点竟然可以打印“跨辖区”临牌。聂瑞知道,打印“跨辖区”临牌隐含巨大利益空间,便找到该上牌点负责人沈凤,商谈合作做“跨辖区”临牌事宜。双方商定,聂瑞每领一份临牌,给沈凤手续费50元。


随后,聂瑞四处收集信息,寻找需要临牌的客户,很快就找到了同是4S店上牌员的顾华林。聂瑞告诉顾华林,自己有渠道弄到“跨辖区”临牌,市场行情是每张200元,如果有客户需要,他按照每张临牌150元钱收钱,顾华林可以赚其中的差价。


顾华林听了非常心动,随后便在自己的朋友圈里放话,说可以搞到“跨辖区”临牌。很快,上海一家4S店的“上牌员”杜军与顾华林取得联系,需要临牌的下游客源找到了。根据顾华林提供的客户信息,在短短一个多月时间内,聂瑞就从沈凤处打印了2000多份,赚了十几万元。


然而,就在聂瑞挖到人生第一桶金不久,麻烦来了。部分客户拿到临牌后,发现在公安机关的网上查不到信息,纷纷来找聂瑞兴师问罪。同时,不少外地交警发函至淮安分局车管所,要求查询从淮安流出的一些临牌的真伪。聂瑞这才知道,沈凤办理的这些临牌,虽然是从车管所领来的临牌,但这些临牌信息根本无法上传到公安内网平台,本质上还是假临牌。


为了息事宁人,聂瑞退了部分钱,抛开沈凤,另找上家。


与此同时,一个叫陈仅超的人也在四处寻找赚取临牌利润的机会。


一拍即合


2015年7月的一天,在淮安一家4S店担任上牌员的陈仅超,陪朋友到天津保税区的一个汽贸店,购买了一辆进口高档汽车。付完款去提车时,陈仅超的朋友要求对方提供临牌,但汽贸店销售员提出,在天津,临时牌照非常难搞,要临牌须另交3000元。经讨价还价,双方最终以2000元成交。


目睹这一过程,陈仅超心动了:在淮安,上一个临牌,也就交几块钱成本费,但在天津,却能卖2000元。他意识到,这是个赚钱的好机会,如果将淮安的临牌贩卖到天津,就可以赚取高额利润。


一天,陈仅超在车管所偶遇顾华林,试探性地问他:“你要不要临牌?我这边可以出。”当时正和聂瑞一起贩卖临牌的顾华林听了,觉得好笑,告诉陈仅超:“我不需要你的临牌,我这边有人出临牌。”陈仅超立即追问:“你们的临牌能上公安网吗?”顾华林随口说可以。

陈仅超喜出望外,对顾华林说:“我这边有客户,只要临牌能上公安网,就可以卖到一两千,你要是真可以弄到,就有大把的钱赚!”顾华林听了,答应回去和朋友商量此事。


回去后,顾华林和聂瑞说了此事。聂瑞知道,自己手里的临牌都是从沈凤处买的,自己也没有渠道搞到能上网的临牌,便如实相告。顾华林有点失望。此后,陈仅超多次联系顾华林,让他抓紧时间找路子能把临牌上网。顾华林只得找各种理由推脱。


“攻克难关”


2015年8月的一天,顾华林来到聂瑞公司,打开微信里的一张图片让聂瑞看,是一张时效30天的“跨辖区”临牌,临牌上标明的经办人是聂瑞熟悉的一个上牌员。聂瑞由此受到启发:既然他能在代办点打印跨区域临牌,自己也应该可以。


聂瑞打开模板系统,经过一番捣鼓,竟然顺利地将店内的“辖区内”临牌打印模式修改为“跨辖区”临牌打印模式。这让聂瑞和顾华林喜出望外。临牌来源的问题解决了,但最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将这些临牌信息上传到公安网呢?


顾华林问聂瑞,代办点真临牌系统的数据如何传上公安网?聂瑞告诉顾华林,代办点临牌打印系统在录入相关数据后,会自动形成压缩包,代办点通过邮箱将这些压缩包发送到车管所的公用邮箱,然后由车管所一位叫张冶的年轻辅警将这些数据上传到公安网上就行了。


听到此,顾华林顿时眼睛一亮。他告诉聂瑞,因为工作关系,他与张冶经常接触,彼此比较熟悉。作为一名辅警,张冶工资应该不高,最近又有了孩子,经济上或许不宽裕,如果在他身上“下功夫”,有可能把他“攻”下来。


于是,顾华林将张冶约了出来,明确告诉他:“我们这边能从车管所领到临牌,但是入不了网,你看能不能帮忙入一下网,每上传一份,给你20元。”张冶听了,觉得反正是正规临牌,上传到网上也没什么,加上手里确实缺钱,便答应了。为安全起见,张冶将自己的私人邮箱号码告诉了顾华林,让他把数据发到私人邮箱。


为了测试张冶所说话的真伪,聂瑞将以前废弃的购车人、车辆信息及临牌号码等信息录入临牌打印系统,然后将自动形成的数据压缩包发送到张冶。顾华林随即通知张冶,请他将一条数据传上公安网。不一会儿,顾华林收到张冶发来的微信截图,显示临牌信息已经成功传入公安网。


形成团伙


万事俱备,聂瑞和顾华林立即约陈仅超见面,并进行分工:陈仅超负责联络天津等地客源,并找地方印制假的空白临牌底板;聂瑞负责研究车管所每阶段发放的临牌号码特点,从而推算出不会与真临牌号重复的“安全”号段;顾华林负责与张冶联系,将相关信息上传到公安网上,并将打印好的假临牌邮寄到客户手中。


随后,三人按照分工投入了工作。不久,聂瑞发现,那些卖出的临牌都是在自己的公司录入打印的,因而临牌上会自动显示自己的名字。聂瑞担心以自己的名义打印太多了出事,就请顾华林跟张冶说,能不能将系统登录人换成别的人。二天,顾华林打电话召集聂瑞和张冶,一起研究登录更改用户名的事。经过一番捣鼓,张冶找到一个补丁程序,由此聂瑞的电脑获得了管理员权限,张冶在聂瑞的电脑里添加了车管所三位民警的账号。不久,聂瑞等人又打听到淮安多个县区公安局负责临牌打印的民警信息,并通过管理员权限,添加到打印假临牌的电脑系统中,此后,他们打印出来的临牌上的办理人员信息,可以在这几位民警间随意更换。


生意滚滚而来。因为实在忙不过来,聂瑞便找到同学严峰,让他专门帮自己打印临牌,每份4元。很快,严峰又将老婆拉入伙。


一朝案发


2016年3月1日,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车辆管理所接到匿名号码短信举报称:在天津港保税区车城,有人大量销售以苏H开头的淮安临时号牌,经办人为淮安区车管所一位民警,每个临牌售价为1500元。经查,该局车管所从未领取、办理、发放过举报内容中提及的临时号牌。3月3日,公安机关以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立案侦查。


此时,顾华林、张冶等人也听到了风声,立即商议对策,订立攻守同盟。为了毁灭证据,张冶买了一块硬盘,将自己电脑上的硬盘换掉,而聂瑞也通知严峰立即将电脑和打印机扔掉。


警方经调查发现,淮安市车管所协管员张冶所使用的电脑IP地址有异常变更,且其用于日常工作的电脑数据亦被人为删除,经调查,张冶的日常工作主要一项就是协助民警刘进负责上传临时牌照数据信息,遂确定张冶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6年3月11日晚,张冶被抓获归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随后,顾华林、陈仅超、严峰夫妇等人相继被抓获归案,聂瑞主动投案。


根据聂瑞等人的供述,警方顺藤摸瓜,先后赴上海、杭州、天津等地,抓获上下游犯罪嫌疑人共计26名,淮安区检察院分别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等罪名,对聂瑞等13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2017年6月19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文中除嫌疑人外均为化名)



案后说法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检察院检察官 成宸


本案中,聂瑞等人销售的临牌虽然是假的,但因这些信息被上传到公安平台,披上了合法的外衣,使得此类临牌市场需求量很大,价格也很高,并逐步形成了一条分布全国多个城市的黑色产业链。


制造、买卖临牌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公安交警部门的管理活动,对国家证件的权威、交管部门的管理造成严重挑战和损害,而且加重了交管部门管理车辆的负担,甚至间接刺激了走私、盗抢“黑车”市场的发展,为走私、盗抢车辆案件的侦办带来更大难度。


临牌案件的发生,暴露出监管活动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对此,我们建议:一是车管部门内部应合理配置聘用人员权限,并通过实时监控、岗位轮转等方式加强监管,杜绝私人违规操作;二是加强对4S店等临牌代办点的监督,及时完善相关管理漏洞;三是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车辆管理制度,综合运用各种手段,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四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仅加大对制假、卖假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同时提高车主使用假临牌的违法成本,从源头上杜绝此类案件的发生。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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