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住宿费清退的通知
各位同学: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4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财函〔2020〕4号)。学校研究决定,将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和标准合理退减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
由于此次退减住宿费涉及人数、标准种类较多,学校将分批次办理。
嘉应学院
2020年5月20日
#往期精彩回顾#
嘉大官微
来源 | 嘉应学院官网
编辑 | 钱盈盈(实习)
总编 | 卢恭钰
审核 | 晁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