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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处快赔】国庆期间全省高速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点一览
根据《山东省高速公路机动车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规定》,山东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车辆财产损失且车辆能够自行移动的,不需交警认定书,当事人可在现场取证后立即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或者到事故快处点进行快速处理。
如果发生符合快速处理情形的交通事故,应当撤离而未撤离,造成交通拥堵的,将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为有效缓解高速公路“小事故,大拥堵”的状况,减少拥堵时间和二次事故,提高通行效率,方便出行群众,今年国庆假期期间,高速交警联合保险公司在通行量大的青银(济青段)、京台、京沪、沈海、荣乌、日兰等干线高速公路重点收费站、服务区设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点72处,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快速处理交通事故。
编 辑:崔嘉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