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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付老赖,他们有“一刀”

2016-11-10 黄文民 广西高院


Tips

“执行难”是整个司法系统的毒瘤,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有效地执行,不仅无法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更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因此,要除掉“执行难”的毒瘤,就必须用精准的“手术刀”方能切除,配上有效的“药方”,才能彻底解决“执行难”的问题。


随着广西法院系统第二个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的全面铺开,南宁市江南区法院立即响应,迅速行动,利用周末时间召集全体执行干警,在该院执行指挥中心召开动员会,详细部署了第二个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的工作方案、工作任务,强调了活动期间的工作要求。这些活动方案和细节,犹如手术室里的微创“手术刀”,正精准地切向“执行难”的毒瘤,拔掉病根,力促“执行难”问题的根本解决,确保人民群众的生效裁判“执行得了”


 “家门口”曝光,精准刷“老赖”      

10月31日下午,该院执行局数名干警赶赴各村庄、街道、社区,将一份份“老赖”黑名单粘贴到被执行人住处的村委、街道、小区电梯口,公告栏,物业宣传板等,精准地将失信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照片、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执行依据、未履行金额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告知书等信息单列并公示在“老赖”的住处,让“老赖”无颜面对江东父老,丢脸丢到家门口,进出家门犹如过街老鼠,动员全社会力量给“老赖”施加压力。


善施拘留权,树司法权威

10月31日,因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被司法拘留的陈某,也感受到了第二个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带来的威力,顿生悔意却无力履行义务的陈某仍被法院处以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被执行人陈某我行我素,无视法院的通告,拒不搬出涉案房屋,拒绝赔偿申请执行人的损失数额达160多万元,导致该案难以执行。当日,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陈某传唤至法院后,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


据悉,第二次执行“清案月”期间,该院将重点对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执行制裁措施,惩戒“老赖”,绝不手软。


拒执入罪函,联手切“毒瘤”     

11月2日上午,两份因涉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立案侦查函及相应的犯罪线索、证据被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移交到了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被执行人梁某、卢某因涉嫌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这是日前江南区公、检、法三家就拒执罪的证据标准形成会签文件后移送的第一批犯罪线索,也是第二次执行月期间江南区法院移送的首批拒执罪犯罪线索。



利用第二个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为契机,

江南区法院敢于亮出微创“手术刀”,

对执行难“毒瘤”精准切除,

向执行症结对症下药,

力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

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真正实现生效裁判“执行得了”。




作者╱黄文民    编辑╱黄昕如(部分资料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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