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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执行 | 尴尬了!法院对面喝早茶,被执行人被拘传

广西高院 2021-05-03


2019年7月31日上午10:20,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名疑似被执行人梁某壮的男子正在法院对面商场的四楼餐厅62号桌喝早茶,高谈阔论各种“项目”,希望法院能派出干警,将其抓获。



现场视频 ↓↓


迅速反应,“大忽悠”被拘传

在核实了举报信息后,指挥中心立即将被执行人梁某壮的行踪通报给了该案的主办法官。

上午10时30分,法官带着一名法官助理及两名法警来到了法院对面餐厅的62号桌前。

在确认了被执行人身份后,法官向其宣读了拘传决定书。此时,同桌及周围的客人都十分惊讶,目瞪口呆地看着法警将正在举杯高谈的被执行人梁某壮带走。

法官向在场的客人解释被执行人拖欠款项未还,三番五次忽悠法官,是一名失信被执行人。其到豪华饭店喝早茶,违反了限制消费令的规定,涉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法官需将其拘传回法院调查。

客人们了解情况后,纷纷拍手称赞,对法官强有力的执行行为表示钦佩。“以为你们是在拍电视剧呢,没想到‘老赖’到饭店喝早茶都被法官逮了个正着,法官是好样的!”隔壁桌的客人李阿姨称赞道。


不守承诺,欠钱不还沦为“老赖”

被执行人梁某壮与申请人林某系朋友关系,梁某壮于2017年5月7日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申请人林某借款3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2个月,未约定利息。

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林某数次催促,梁某壮仅偿还了9万元的款项(其中1万元为林某自认),余款21万元梁某壮却迟迟未归还。

林某无奈于2018年5月17日将梁某壮起诉至法院,要求归还欠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梁某壮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缺席进行了审理,并于2018年7月10日作出判决,判令梁某壮向林某归还欠款21万元,并按所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6%向林某支付利息。

判决生效后,梁某壮仍未能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林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法院依法传唤,梁某壮于2018年11月13日到法院接受调查,并向法院申报了财产,根据其填写的申报财产清单显示,梁某壮除持有广西某投资公司50%的股权外,无其他任何财产。

根据梁某壮向法院承诺的笔录,其应于2019年4月底向林某支付10万元,余款每个月支付1万元,直至还清所有欠款为止。

2019年4月底,法官根据梁某壮的承诺,按时拨打了梁某壮的电话,梁某壮称明天中午12点前一定支付到位……同样内容的电话法官打了三个月,梁某壮每次都承诺月底还款,但并未有任何实际行动。

正巧今儿又到了7月底,梁某壮大摇大摆地开着“借来”的豪车,到法院对面的餐馆喝早茶时,正好被热心群众举报,这才被法官逮了个正着。


违反限制消费令,“有钱不还”被拘留十五天

经过执行法官十几分钟的问话,梁某的回答来回只有两个字“没钱”,法官问他有何还款计划时,其保证下午下班前会筹到2000块钱偿还,此后每个月偿还2000元,还企图拿出一级建造师的资格证书去换钱。

执行法官当场训斥梁某壮:“‘保证’这两个字对别人是有意义的,但对你而言,已经一文不值,因为你说话从来没有算数,你没有权利再提‘保证’这两个字。”

随后,执行法官责令其打开手机微信及支付宝检查,发现梁某壮每个月的微信收入及支出的款项均有数万元的流水进出,高峰时达到十几万元,且违反限制消费令到豪华酒店进行消费,存在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行为,涉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

法官当即作出了对梁某壮拘留15天的决定,并移送拘留所执行。

梁某壮拘留前接受体检

接下来,法院将核查梁某壮所驾驶的豪车归属,并收集其违反规定的相关证据,还将按程序依法追究梁某壮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来源:江南区法院

作者:黄文民

编辑:阚媛

审核:卢光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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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gxgyw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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