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看法院 | 《广西新闻》报道:以高质量破产审判服务 护航广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中,广西各级法院积极推动破产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和保障。
广西睡宝床垫集团是广西一家知名企业,2012年以来,由于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盲目扩张等多方原因,企业负债30多亿元。2017年6月,公司无力清偿债务,被申请破产重整。柳州中院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认为该企业具备再生条件,做出破产重整裁定,采取边经营边重整的模式,让企业起死回生。
广西睡宝床垫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杰:“在经过破产重整以后,企业的生产比较稳定。”
近年来,柳州中院在全区率先成立“府院联动”机制,引入破产专项资金,成功挽救了广西睡宝、柳化股份等31家具有重整价值的危困企业,依法清理“僵尸企业”76家。
柳州市鹿寨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陈波:“通过这个“府院联动”推动我们地方的这些“僵尸企业”、破产企业,能够有效地解决职工的再就业再安置。”
为有效推动企业重整重生,全区各级法院积极与发改委、税务、财政等政府部门建立“府院联动”深度协作机制、上下级法院司法联动机制,合力化解破产审理中涉及的职工安置、税务处理、破产费用保障等重点难点问题。
2018年7月,自治区高院依法受理了一起涉及债权人3940人、涉债权总额约340亿元的重大疑难破产重整案件——柳州正菱集团有限公司及53家关联公司重整案。该案仅用了6个月零26天即重整成功。
柳州正菱鹿寨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兰子江:“很高效,而且是创新执法,将我们正菱集团从这个债务危机里拔出来了。”
自治区高院以直接受理全区重大疑难复杂重整案件的方式,抓住类型破产案件审理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创新探索解决方式,以上率下,以点带面;同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试行简化破产案件审理程序的指导意见》《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若干意见》等指导意见,进一步促进了全区法院破产审判工作规范化。广西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不断发展,其经验正在向全国推广。
自治区高级法院民二庭庭长蒋太仁:“统一标准,统一尺度,统一步伐,统一步调,确保全区一盘棋,确保我们的“三大定位”这个思想能够在破产案件里面得以贯彻,广西高质量发展也在里面得以贯彻。”
✫ 广西法治日报记者魏素娟: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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