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模范法官 | 容县人民法院梁东丽
喜 报
在2020年1月18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了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广西容县人民法院梁东丽法官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全国模范法官”是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给予全国法院法官的最高荣誉。
个人简历
梁东丽,现任容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自1992年进入容县法院工作以来,一直坚守在基层,奉献在基层,始终恪守“以公心确保公平、用大义捍卫正义”的职业信念,秉承“干净做人、务实做事”的人生信条。
近年来,经她审理的1000多件案件中,无一起超审限案件,无一起错案,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她勇挑重担,带头承办大案、难案,依法妥善审结了一批社会影响力大的案件,得到同行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
从书记员到今天的员额法官,梁东丽在司法战线上坚守了27年。工作出色的她,曾获得“全区先进工作者、全区法院先进个人、广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全国优秀法官等各种荣誉80余次。
下面,小编带您一起来看看
梁东丽法官的先进事迹吧~
芳华不老 初心不变
——记“全国模范法官”梁东丽
▲年轻时的梁东丽
平凡亦伟大;芳华亦精彩。
她,是坚毅亦柔情、平凡而伟岸的职业女性;
她,是铁肩担正义、青春铸法徽的女法官。
世界上没有平凡的职业,只要踏踏实实、认真细致做好每一件小事,无论在哪里,都能散发光芒。一颗“廉心”拒诱惑
公正办案,廉洁是根本。在工作中,梁东丽处处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始终拒说情、拒吃请、拒收当事人的一切财物,坚持秉公执法,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2014年2月,家境殷实的冯某与被害人因琐事发生争吵,冯某找来几个同伙,指使他们动手打被害人,导致被害人死亡。
案审阶段,被告人家属挖空心思托关系、找熟人出面说情,希望轻判。面对错综复杂的关系,梁东丽作为主审法官,排除了种种干扰,秉公办案。
她直接到当地村子及镇上去了解情况,在镇里了解情况时,仍有人替被告人说好话,帮其掩饰,殊不知梁东丽已经在村子里掌握到了基本情况。经依法审理,被告人冯某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在友情、亲情与法律之间,她执著坚守作为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忠诚维护法律的神圣与尊严。多年来,类似这样的情况不胜枚举,但她常说:“既然我选择了法官这一职业,就要对得起自己胸前的天平。”
2018年。梁东丽被评为玉林市勤廉先进个人。
一颗“细心”促公正
“如果每百件案件办错了一件,看起来是百分之一的误差,但对当事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错误。因此,要保证不使一个应受惩罚的罪犯逍遥法外,也不能让一个无罪的公民受到法律的追究”。 多年来,梁东丽用行动践行了她的诺言。
下乡调查案件
与书记员分析庭审争议焦点
在办理刘某贩卖毒品一案中,刘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其中一起犯罪事实提出异议。梁东丽在庭前审阅案件材料时发现,该案的侦查人员在采集证据过程中存在瑕疵。严谨的梁东丽依照法律规定通知该案的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就该份证据的情况进行说明。
该案是容县法院首件要求侦查人员出庭的案件,庭审中梁东丽要求控辩双方在平等情况下对证据进行质证,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有效保障人权。
庭审中的梁东丽
在黄某故意伤害一案中,被告人黄某伙同其父亲及叔伯兄弟等人一起把到其亲戚家闹事的被害人殴打致死,随后黄某外逃。直到2017年5月才被抓获。
黄某户籍证明显示他出生于1989年9月,但庭审时黄某及其父母一再强调其是出生于1991年11月1日,当时入户口报出生时间报大了,但他们无法提供出生证明。如果黄某是1991年11月1日出生的,案发时他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减轻或从轻处罚。
为查清事实,梁东丽深入到黄某出生地去向村民了解情况,家里有1991年出生小孩的村民都说黄某和他们家小孩差不多大小,同年生的。但要确认黄某的出生时间还必须找到合法证据,凭着长期积累的办案经验,梁东丽知道,除了出生证明,还能证明孩子出生时间的就是孩子打预防针的记录,但二十多年过去了,黄某的家长没有保管好当时记录本。为了查清此案,梁东丽到黄某所在的镇防保所,从满屋发霉的原始记录中找到了黄某当时打预防针的记录,上面显示黄某出生时间是1991年11月1日。
案件最终根据黄某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对黄某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宣判后,黄某没有上诉。
一颗“柔心”传温暖
刚满12岁的女孩小群被村中一邻居以看蜜蜂、一块钱哄骗,并被性侵。原来活泼开朗的她,变得少言寡语,不愿与人交流,偶尔说话时,也是前言不搭后语,不肯去学校、不敢离家。
梁东丽了解情况后和同事带上学习辅导书籍、文具等驱车前往小群家中对她进行心理安抚和疏导。
见到法官,小群躲到墙边,不敢直视旁人。小群妈妈站在一旁对女儿的遭遇泣不成声。梁东丽拉起小群的手坐下,轻声与她交谈。
梁东丽的疏导像暖流流入小群心中,慢慢地,小群从闭口不谈到回答一两个问题再到主动与人交流,心理状态逐渐好转,还表示愿意重返校园。
从庭审前到判决后,梁东丽用励志小故事鼓励她,默默地关心她…… 梁东丽说,小群即将升学,会有新的学习环境,这对小群的成长是有利的,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不再让往事跳进孩子的生活,不给孩子造成第二次伤害。
关爱留守儿童
留守儿童一直是梁东丽关注的焦点。
每年,她都会多次到容县法院设立在界牌小学的关爱留守儿童基地给留守儿童送关爱送温暖,对每一个需要救助的孩子,她都用妈妈般的关爱引导他们健康成长。
为了预防青少年犯罪,梁东丽通过开展庭审进校园、模拟法庭、法治讲座、法治主题班会等活动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使青少年提高分辨是非和守法用法的能力,为青少年成长点亮警示灯。
2013年,梁东丽被评为广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2015年被评为全国“五一巾帼标兵”;2017年,梁东丽所在的刑庭被评为广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一颗“ 初心”护安宁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争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先锋。梁东丽说:“涉黑涉恶案件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老百姓深恶痛绝,作为刑事法官,我们有责任尽快审理结案,早日将罪犯绳之于法,还一方安宁。”
2018年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打响。作为容县法院一名有着丰富审判经验的资深刑事法官,梁东丽勇挑重担,成为该院专门负责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判团队的重要成员,奋战在扫黑除恶的第一线。
梁东丽在认真做阅卷笔记
开庭审理涉恶案件
被告人黄某威等5人犯寻衅滋事罪一案,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案件。被告人黄某威利用其是中共党员和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及曾担任村主任等有利条件,编造、散布谣言,纠集曾担任生产队长的黄某海等人组成恶势力组织,煽动、带领村民多次采取滋扰、纠缠、哄闹、拉横幅、贴字报、毁坏财物等手段阻挠容县杨村镇中心幼儿园施工建设,经公安机关多次出警劝阻、镇政府和村委多次协调仍不停止,造成项目拖延不能按计划招生,并致使公共秩序遭到严重破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案件宣判
该案不仅案情复杂,如何严格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是摆在梁东丽面前的一道重要难题。
为了能及时、高效的审结该案,她每天加班加点阅卷,认真审查证据材料,仔细钻研法律法规,组织合议庭成员评议……在较短时间内高质量审结该案,把这宗社会影响较大的重案办成了铁案。
扫黑除恶宣传进村屯
既办案也普法,为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梁东丽还注重加大扫黑除恶的宣传力度,不断创新宣传活动形式。
她深入全县各乡镇开展扫黑除恶宣传,还定期到广场、学校、社区等人流密集场所宣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向社会各界展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亮点和典型案例,营造了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一颗“和心”系家庭
梁东丽遵循“工作时高效率地工作,生活中快乐地生活”这一信条。
每年主审或参与合议庭审理案件150件,处理行政事务性管理工作等,这些工作量并不小。但认识梁东丽的人都知道,她很少抱怨工作累,相反,总是笑呵呵地面对工作,快乐地面对生活。
言传身教 勤俭持家——梁东丽与家人一起包饺子
工作平安勤作本,最美家庭和为先。一个和睦稳定的家庭对一个人有多么重要,不论你是一名普通人还是一名法官,没有家人的支持和亲情的呵护,很难做好自己的事情。
在同事眼里,她是业务精通的女强人,在当事人眼里,她是铁面无私的法官。但是在家里,梁东丽却是有孝心的好女儿,贤惠的好妻子,称职的好母亲。
有你们就是我最大的幸福——梁东丽一家三口
你牵我手长大,我陪你慢慢变老——梁东丽与母亲
梁东丽说,自己与丈夫都是政法干警,平常都是忙人,周末加班在所难免,家人的一句问候,一个微笑,短暂的陪伴就是她干好工作的动力,干好自己的工作也是给孩子做个榜样,事业的发展与家庭的和睦,在她心里一样重要。
做事情科学合理安排,通过多留心、多学习、多思考来不断提升和优化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当工作变得更高效,自然会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兼顾家庭。
2017年,梁东丽家庭被评为全市“最美家庭”、自治区第一届“文明家庭”,2019年被评为全国“最美家庭”。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平凡的付出,折射出法官的品质。漫道沧桑,27年风雨,她坚守法治、惩治犯罪、维护正义、廉洁奉公,为容县法院新一代法院人屹立起奋斗路上的航标。
投稿:gxgyw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