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南宁首例!不戴口罩、拒测体温,还辱骂推打协警​,隆安一男子获刑

广西高院 2022-01-18
他是因危险方法阻碍疫情防控工作
被广西南宁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的第一人
也是南宁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件被告人


2020年2月18日上午9时,广西隆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南宁市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被告人张勇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

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后,隆安县各社区根据隆安县相关文件的要求,联合派出所、门诊部、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组成疫情防控检查小组在各小区门口设置检查点,对进出小区的车辆、人员实施排查管控。

2020年2月8日晚,被告人张驾驶摩托车送侄子回到隆安县城厢镇某小区时,由于二人未佩戴口罩欲直接进入小区,受到防疫检查点工作人员的劝阻。

执法记录仪视频(来源:南国早报)

张勇:你讲土话就行,我家就在这里,随便你查。我叫张勇,你就查,绝对查得到。

防疫人员查询身份

张勇:***,我的家就在这里!

防疫人员:你不要在这里讲粗口话。

张勇:(试图破坏防疫岗亭前的门禁杆)你再说一句我就打你!

防疫人员:不要动!帮我抓起来!

张勇:抓我?我就笑呵呵而已,抓啊!

——视频部分对话内容

工作人员要求张勇配合检查,但其拒绝,并辱骂、恐吓防疫工作人员,还辱骂、推打上前劝阻的执勤协警,又试图破坏防疫岗亭前的门禁杆,后被当场制服
案发次日,张被刑事拘留,2月13日被逮捕。隆安县人民检察院于2月14日依法提起公诉,隆安县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法院认为

被告人张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代表国家机关行使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执行职务,且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其暴力袭警且是累犯,应从重处罚。但其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依照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为减少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本次庭审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八桂法苑”“南宁市中级法院”“隆安县法院”官方微博、隆安县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同步进行了网络全媒体直播,直播持续四十分钟,近6万网友在线观看。
当前正值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
每个公民都有积极配合的责任和义务
不配合工作且使用暴力的违法犯罪人员

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源:隆安县法院作者:肖丽婷  马玲
摄影:马玲  苏颖编辑:阚媛审核:卢光艳
✫ 疫情期间相关案件如何审判执行?最高法下发最新通知!
✫ 今天我当班 |广西法院抗疫战场上的 “花木兰”
✫ 谢谢你,送热茶的小“暖男”
✫ 广西疫情防控“十严格”——公共服务场所篇


投稿:gxgywx@163.com

点亮“在看”,为战“疫”加油!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