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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解决纠纷 | 法官进村调解啦!两万赔付款当场付清

广西高院 2022-01-18


近日,广西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展“一村一法官”矛盾纠纷排查走访,为村民成功调解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当事双方达成协议,主要责任方蒙某忠现场一次性赔付受害方韦某12000元、兰某8000元,该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调解现场


纠纷起因

 2019年6月4日下午,主要责任方蒙某忠驾驶无号牌摩托车行经东山乡卡桥村卡桥小学路段时,与对向行驶而来的受害方韦某驾驶的无号牌摩托车发生侧面碰撞,当时韦某还搭载了兰某、兰某菲。事故发生后,蒙某忠、韦某、兰某、兰某菲均受伤,两辆摩托车不同程度损坏。后该交通事故纠纷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

巴马法院在开展“一村一法官”矛盾纠纷排查过程中收到当事人及村委的调解请求,东山乡卡桥村联络法官邓颖琪便联系了当事双方(受害方韦某由其父亲代为到场参与调解),积极指导村干及乡政府党建办工作人员来对该纠纷进行调解。


东山乡卡桥村联络法官邓颖琪正在进行调解


调解现场

蒙某忠的哥哥

我认为我们应该只负百分之五十的责任,我们只赔付医药费百分之五十。

韦某父亲

那你说你可以赔偿多少?

蒙某忠的哥哥

这个事故我们有责任你们也有责任,我们就给六千。


 此话一出,受害方韦某的父亲就不淡定了,“我的小孩住院治疗前前后后差不多三四万块钱,我们夫妻当时为了照顾他也不得上班,那些误工费、护理费的我们都没跟你要......”

“说到误工费和护理费,那我们也有啊,这双方都是有责任的,要是当时他刹车就不会有这个事故了,我们要从原因分析为什么有这个事故。”主要责任方蒙某忠的哥哥打断韦某的父亲。

坐在一旁的受害方兰某听此也激动起来:“你占我们的车道你还有理了......”

韦某的父亲表达诉求


经过两个小时的调解,当事双方分歧较大,主持调解的人员观察到这一情况并不利于调解,便劝说大家中场休息,让双方平复情绪。


中场休息时,邓颖琪给大家发放民事赔偿基础法律知识资料


 利用中场休息时间,邓颖琪与乡政府、村两委立即进行了一次现场讨论,商量如何妥善调解。

同时,邓颖琪又分别跟双方当事人普及了民事赔偿的相关法律知识,客观分析该事故存在的问题,以此引导双方继续协商。


双方签订调解协议


经过多方的劝导,受害方韦某、兰某愿意做出让步,主要责任方蒙某忠愿意现场一次性赔付韦某(由韦某父亲代收)一万二,赔付兰某八千。

至此,该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调解现场,当场点清赔付款


来源:河池市中院编辑:阚媛校对:陈如凯
审核:卢光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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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gxgyw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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