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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会议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智慧法院,大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 黄海龙代表:用优质高效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发展
✫ 民法典表决通过,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投稿:gxgyw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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