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李金兰审核:卢光艳
其他
受贿1600余万元!柳城县原县长余瑞军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
2009-2019年,被告人余瑞军利用其担任柳州市阳和新区党工委副书记、柳东新区党工委副书记、柳城县县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覃某、邓某龙、罗某龙等人在工程承揽、土地租赁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18.03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余瑞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余瑞军在羁押场所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受审
庭审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余瑞军受贿的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相关证据。余瑞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质证,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余瑞军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认罚、真诚悔罪。
该案将择期宣判。
@广西高院
编辑:李金兰审核:卢光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