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徐凤霞审核:费文彬
广西发出第1号司法建议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4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向广西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出第1号《司法建议书》,建议该公司明确规范合同内容、充分履行说明等义务,维护良好的租赁市场秩序,推动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
西乡塘区法院在审理原告张某、黄某诉广西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发现,两位原告均年逾七十,在与该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该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文本关于租金标准及押金退还的条件不够明确,造成老人误解产生纠纷。最终,在法院组织下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解除合同,张某、黄某向广西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交还房屋,广西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退还张某、黄某押金及剩余租金。经走访调查,法官得知该公司公寓出租的对象中还有不少老年人,而该公司在宣传中对房屋所有权的表述容易使承租人产生误判。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部署全国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西乡塘区法院迅速落实,发出第1号《司法建议书》,将维护老年人权益作为审判执行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推动为老年人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
近年来,西乡塘区法院紧盯新时代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正确方向,持续优化便老惠老司法服务工作。通过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动涉老年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全面推进云享法庭建设,让老年人足不出户享受家门口的便捷司法服务。充分尊重老年人诉权选择,线下设立老年人诉讼专窗,消除“数字鸿沟”,对涉老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裁判。成立“新市民合法权益保障中心”,切实满足老年新市民司法需求。通过裁判指引,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并不断加大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律宣传力度,推动全社会形成关心关爱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据了解,2020年至2021年,西乡塘区法院依法妥善审结涉老年人婚姻家庭、监护权、合同、侵权纠纷等各类民事案件1233件,解决老年人的“急难愁盼”,让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
@广西高院
编辑:徐凤霞审核:费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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