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注意!这10种情况不上班也能拿工资!
身为上班族的你,你有什么梦想?
“睡觉睡到自然醒?”
“数钱数到手抽筋?”
这俩梦想加一块无非就是“不上班也能拿工资!”
小海要偷偷告诉你
无需再等到猴年马月啦
这种事小海就能帮你实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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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有以下7个,共计11天。放假是带薪的,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纪念日和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放假也是带薪的。
元旦
春节
清明节
劳动节
端午节
中秋节
国庆节
法定节假日工资待遇:在节假日期间,工资照发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年假期间待遇:在年假期间,工资照发
3月1日起,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也就是说,无论是否晚婚,今后上海新人们享受的婚假天数均为10天!
婚假期间待遇:在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根据《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城镇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包括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其中,生育生活津贴可以理解为小伙伴们口中所说的“产假工资”,享受标准取决于:
生育生活津贴享受期限(即产假天数98+30=128天)
生育生活津贴计发标准(根据生育妇女缴费情况核定,如从业妇女缴纳城镇社保累计不满一年,生产或流产的生育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按2892元计发。)
产假期间工资待遇:有相应的生育津贴
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10天。即3+7=10天。
提示:
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陪产假遇双休不补休。
陪产假期间工资待遇:在陪产期间,工资照发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申请可以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停工留薪期期间工资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
社会活动包括:
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当选代表出席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
充当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
《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时间
担任集体协商代表期间,因履行代表职责,参加集体协商而占用的工作时间
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参加社会活动工资待遇:参加活动期间,工资照发
服兵役期间从企业、事业、机关等用人单位应征入伍的义务兵,在服兵役期间原用人单位应照发其工资,且工资待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医疗期待遇,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法定的病假工作或疾病救济费
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职工病假的待遇,病假在六月内,按连续工龄的长短发给工资:
不满2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60%;
2—4年的,本人工资的70%;
4—6年的,发给本人工资80%;
6—8年,支付本人工资的90%;
8年以上者,发给其100%。
停止工作医疗期超过6个月的,发给疾病救济费:
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发给本人工资40%;
1—3年者,发给本人工资50%;
3年以上者,发给本人工资60% 。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4条规定探亲假期分为以下几种:
■ 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
■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 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员工不上班也能拿工资”
是劳动法对员工休息休假权益的一种保护
只有在特定的场景下才适用
老话说的好,“劳动最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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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注意了!在风扇后面加了这个,连空调都不用,清凉一整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