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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财政部印发的《企业年金办法》于今日起施行。
企业年金是个啥?新办法有哪些变化?建立企业年金有何益处?
听听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怎么说↓↓
企业年金是个啥?
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合理区分政府、单位和职工的养老责任,
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和目标,
同时也是世界上多数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国家的普遍选择。
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其中,企业年金指企业及其职工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协商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截至2016年底,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为7.6万户,参加职工2325万人,企业年金基金积累额1.1万亿元。
相较2007年建立企业3.2万户、参加职工929万人、积累基金1519亿元,有了一定程度发展,初步显现了补充养老的作用。
新办法有哪些变化?
对比2004年的试行办法,此次《企业年金办法》主要有8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弱化了企业年金的自愿性质,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
二是下调了筹资规模上限。
三是对企业缴费分配差距作出限制。
四是增加了企业年金方案变更、终止,以及中止和恢复缴费的内容。
五是明确了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的归属规则。
六是适当放宽了待遇领取条件。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七是完善了待遇领取方式。
八是扩大了适用范围。
建立企业年金有何益处?
从职工角度讲,有利于提高职工退休后收入水平。随着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完善,未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主要发挥“保基本”作用,即基本养老金用于保障基本生活,第二三支柱的补充养老保险作用将逐步增强。
“如果职工参加企业年金计划,和企业共同向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缴费,通过长期积累和投资运营,可以实现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的有效增值,有利于退休后在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另外增加一块收入,提高生活水平。”聂明隽说,企业年金遵循信托法原则,基金具有独立性,运营严格规范,能够保证职工在达到条件后领取待遇,不会被企业或者管理机构等挪作其他用途,也不受企业解散、撤销、破产等情况的影响。
从企业角度讲,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聂明隽说,随着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企业间的竞争越来越体现为人才的竞争,加上我国人口老龄化不断加速,劳动力增量逐步减少、流动性增大,企业招工特别是吸引人才的压力也逐步增大。
同时,还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企业年金所具备的延期支付功能、可以适当向关键岗位和人才倾斜的灵活的分配办法、权益归属规则所具备的约束功能,能够较好地满足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以及稳定职工队伍的需求,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聂明隽说。
还有哪些值得关注?
适用于谁?
《企业年金办法》主要适用于企业及其职工。只要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可以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怎么筹集?
《办法》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
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
账户如何管理?
《办法》要求,企业缴费应当按照企业年金方案确定的比例和办法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缴费计入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企业当期缴费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最高额不得超过平均额的5倍。
领取方式有哪些?
与职业年金办法基本一致并保持适当灵活性,是企业年金待遇领取方式的特点。
一是倡导按月领取
有利于发挥企业年金长期养老保险的作用。
二是允许分次领取
有利于退休人员根据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额,结合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政策和自己的需要,选择合适的领取次数。
三是保留了一次性领取方式
更加人性化,给予退休人员更多选择。
四是可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进一步丰富补充养老保险方式。
来源:经济日报公众号
本期监制:张娜
责任编辑:张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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