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国家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开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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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含电子烟)侵害的规定,依法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近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联合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加大涉烟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更加注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为:宣传教育到位,加强售烟(含电子烟)网点法律宣贯,督促全面设置警示标识;预防保护到位,分类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周围(以下称校园周围)距离标准,落实售烟网点排查登记,加快违法网点清理;查处监管到位,严格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持续加强网络监测,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此次专项行动有八项主要任务:
此次专项行动为期3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宣贯动员阶段(6月15日~6月25日),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明确监管重点,组织摸底排查;集中整治阶段(6月26日~8月31日),对售烟网点实施全面检查,强化后续监管,解决市场突出问题;总结提升阶段(9月1日~9月14日),认真总结专项行动情况,探索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长效机制。
专项行动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强化综合治理,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加强与教育、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合作,有效整合资源,凝聚执法合力,构建政府支持、部门推动、学校和社区以及家庭配合的协同治理体系;做好宣传引导,大力宣传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专项行动成效,加大典型案件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本报记者 朱晓霞/文)
监制:张帅
编辑:陈芮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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