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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兵的看过来!士兵制度改革权威干货来了

陕西征兵 2023-09-05



中央军委日前印发《军士暂行条例》《义务兵暂行条例》(以下简称两部《条例》)以及《军士职业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士兵退役工作暂行规定》《关于士兵制度改革转换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委国防动员部同步印发《军士招收工作暂行规定》,6部法规文件均自2022年3月31日起施行


这是适应新的士兵服役制度

保证广大士兵安心服役、依法退役的

重要制度创新

对促进士兵队伍结构优化、有序更替

和稳定保留骨干人才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想要参军的同学

快来提前了解一下

这两部《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吧





新的士兵制度体系的总体框架


新的士兵制度系列法规以《兵役法》为上位法,主要包括两部基础法规和相关配套法规文件。两部《条例》是基础法规,用于规范军士、义务兵的基本服役制度;军士招收、军士职业发展管理、士兵退役、转换过渡等配套法规文件,用于支撑新的制度平稳运行。后期,还将陆续制定出台兵员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军士考核等业务规范性文件。


这些法规文件,与管入口的《征兵工作条例》、管出口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以及军人工资、住房、医疗、优抚等相关待遇保障政策,形成系统完备的士兵制度体系

 

军士、义务兵的建设定位及主要考虑


这次改革,贯彻新的军队人员分类建设要求,把军士、义务兵分别作为单独的队伍定位好、建设好、使用好

01


在军士的建设定位上


应军士职能使命拓展新形势,明确军士是战斗骨干和装备操作维护骨干,是军队建设和军事斗争准备的基础骨干力量,并以此作为军士各项政策制度设计的逻辑起点。


这样界定,彰显军士职业特点,突出军士在部队备战打仗、技术保障、组训施训、教育管理中的职能作用,为确定军士的地位、荣誉、职业发展以及待遇、权益等提供依据。

02


在义务兵的建设定位上


紧贴服役属性和特点规律,着眼为军事人员现代化提供基础支撑,明确提出义务兵是普通战斗员,是军士的基本来源,是军官补充的重要渠道,在军事人才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并以此为基点系统设计义务兵服役管理制度。


这样界定,明晰了义务兵的身份属性,突出了在军事人力资源中的重要“源头”作用,有利于牵引义务兵成长发展。

 

军士军衔称谓的调整变化


这次改革,将“士官”统一改称为“军士”,军衔“三等七衔”设置不变,只将中级士官的四级军士长、上士称谓,相应调整为中级军士的一级上士、二级上士。


军士军衔具体设置为:


高级军士设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3衔,



中级军士设一级上士、二级上士2衔,



初级军士设中士、下士2衔。


这样调整,“军士长”称谓全部放在高级军士序列,军衔层级关系更加明晰,有利于加强分级管理,激发军士队伍的荣誉感自豪感。

 


军士分类管理制度设计


这次改革,着眼提升军士队伍专业水平,在分类管理上主要作了3个方面调整完善:


优化类别划分


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性质,将军士分为管理军士、技能军士两类,明晰功能定位和职责界面,针对性设计服役管理制度。


完善岗位编制军衔制度


建立军士岗位目录,差异化编制各岗位的军衔级别,科学调控军士队伍的数量规模和结构比例,让各类军士成长路径更加顺畅。


建立岗位任职资格制度


基于军士分类管理明确任职标准增强军士配备使用的规范性精准性,实现岗位需求与选人用人的有机统一。

 

军士补充来源渠道的调整变化


这次改革,着眼延揽更多优秀人才,按照渠道多样、功能清晰、各有侧重、优势互补的原则,拓展军士队伍3个“入口”:


义务兵选改上


着眼承接《兵役法》中表现特别优秀的义务兵可以提前选改军士的规定,对具体条件作出明确,让好苗子早点进入军士队伍


地方招收上


将军士招收区分为直接招收、定向培养和特招引进3种方式,并对标准条件、程序步骤等作出具体规范。


军队院校培养上


逐步探索军队院校从高中毕业生中选拔招收生长军士学员新路子,拓展培养模式,优化素质结构。

 

军士全程择优选拔机制设计


打破现行按固定年限“齐步走”模式,构建能力主导、优中选优、公开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充分调动服役积极性。

军士培训制度的调整变化


坚持立德树人、为战育人,按照三位一体新型军事人才培养体系要求,打通全程全员培训、接续贯通培养链路。


优化培训方式


遵循军士能力素质生成规律,将军士培训调整优化为预选培训、晋升培训、任职培训3种类型,构建形成既各有侧重又相互衔接的分级分类培训体系。


创新培训认定制度


在军士培训中实行“双证书”认定模式,军士参加培训既要取得学业证书,还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高培训结果认定的权威性和“含金量”,促进军士积蓄能力、提升素质。


拓宽培训渠道


明确可以依托地方院校、科研机构、装备生产单位等企业事业组织开展军士培训,探索走开委托式、嵌入式、跟进式人才培养路子,形成军民深度融合、资源优势互补的培训工作格局。

 

军士考核制度的调整变化


按照聚焦备战打仗、能力导向鲜明、内容标准精细、便于操作落实的思路,构建分类与分级相统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机制。


一是优化考核组织形式。按照简繁适度、指向鲜明、管用可行的原则,构建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年度考核为重点、选拔考核为重要补充的考核体系,实现军士考核的经常化、制度化、全覆盖。


二是调整考核内容设置。按照“四有”新时代革命军人要求,优化调整考核要素,细化完善考核内容和评价标准,形成可衡量、好把握的实施规范。


三是强化考核结果应用。根据考核形式,形成考核评语、鉴定或者等次等结果,并与军士选拔晋升、培养使用、奖励惩处以及退役安置紧密挂钩,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

 

义务兵制度的调整变化


与原来的义务兵制度相比,新的制度可以归纳为“2个没变、3个新增、4个优化”。


“2个没变”:即2年基本服役年限没变、军衔称谓没变;



 “3个新增”:即新增了义务兵的身份定位、优先补充条件和提前选改军士制度;



“4个优化”:即优化了提前晋衔、配备使用、培养考核和退出现役制度。


特别是,在补充条件上,明确具有高学历或者取得技能技术资格的,可以优先补充,从源头上提升队伍素质;在分配使用上,建立新兵分配定岗双向选择制度,最大限度做到量才使用、人岗相宜;在选拔晋升上,明确了提前晋升上等兵军衔的条件,规范了提前选改为军士的资格,有利于调动争先创优积极性。

 

士兵待遇保障制度


为充分发挥待遇保障激励作用,构建与士兵职业特点、服役贡献相称的待遇保障体系,两部《条例》明确士兵依法享受相应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和生活待遇,并分别对军士工资待遇、住房保障、医疗保险,义务兵的津贴、医疗、抚恤等作了原则规范,具体待遇保障标准还要在专项法规中作出细化明确。


士兵退役安置制度


着眼强化退役安置制度支撑服役、优化结构、稳定队伍、激发活力的功能,对士兵退役安置制度作了优化设计:

 

一方面,健全了全程退役制度。将退役类型区分为期满退役、调控退役和强制退役3种,在正常满年限(年龄)组织期满退役基础上,对因特殊原因不适宜继续服役的,明确可以随年度或者随时安排退役。

 

另一方面,新增了军士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方式。在保留现行自主就业、政府安排工作、退休、供养4种安置方式基础上,增加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方式,为军士退役安置提供更多选项、更好保障。

 

新的制度施行后,初级军士以自主就业为主,中级军士以政府安排工作和逐月领取退役金为主,高级军士以退休安置为主,立起了服役时间越长、贡献越大、安置越好的政策导向。









2022年下半年男兵应征报名
已经开始
报名时间截止至
2022年8月10日18时前

(女兵下半年应征报名还未开始

将于2022年7月1日开启)


一起来看报名流程


① 方式一:登录“全国征兵网”

https://www.gfbzb.gov.cn/



② 方式二:关注“陕西征兵”公众号

点击菜单栏“应征报名”直通报名页面






来源:解放军报、新华社编辑:梁佳莹
审核:珀泊












稿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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