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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西·阿弗莱克要拍的《斯通纳》,可能比《海曼》更感人

2017-09-28 艾弗砷 虹膜

文 | 艾弗砷


今天介绍一部杰出的小说——《斯通纳》。


它的作者约翰·威廉斯一生只写过四部小说,后来悔其少作,只承认其中的三部。


约翰·威廉斯


三者的主题迥然相异,一个西部小说,一个学院小说,一个历史小说。但其内里却是一脉相承的。《屠夫十字镇》讲的是年轻人在猎杀野牛的经历中找到自我;《斯通纳》是在纷乱的世界中退居一隅,守住自我;《奥古斯都》则是在权谋与斗争中放下自我。可以说,自我意识是他小说的主轴。


《斯通纳》是其中最特别的一部,主人公小心地退守着自我,孤处在风云激荡的二十世纪之外,只是念书,生活,死去。表面上,它写的似乎是一个再平凡不过的人的一生。于是,在六十年代出版时,《斯通纳》曾经被七家出版社退稿,直到半个世纪后,才被重新发现。


去年,这部小说被引介到大陆,一时间一纸风行。最近传出消息,《斯通纳》要被改编成电影了。由乔·赖特执导,主演是卡西·阿弗莱克。


卡西·阿弗莱克


抛却所有这些文本之外的东西,《斯通纳》仍旧是一部杰作。为写这篇评论,我又拿起这本书重读了一遍,初读时那轻巧的战栗和头晕目眩的快感,依然让我难以招架。




卡夫卡曾经讲过一个不同版本的普罗米修斯的故事,说普罗米修斯被缚在岩石上,受被老鹰啄食肝脏的刑罚,老鹰不停地啄,他的肝也不停地重新生长。普罗米修斯疼痛万分,越来越靠近岩石,最终跟岩石融为了一体。几千年来,日复一日,刑罚每天都从头来过。终于有一天,诸神把普罗米修斯的背叛忘却了,所有人都忘了。


后来又有一天,「人们对这毫无道理的事也厌倦了。诸神厌倦了,老鹰厌倦了,伤口也厌倦地合上了。——留下的是那无可解释的岩石。」


读《斯通纳》(Stoner)的时候,我老是会想起这块岩石。一块坚硬而沉默的石头,日复一日地忍受着疼痛,世上发生了各种各样的事,发生在它身上的却只有一件。最终,它被所有人忘却了,或者说,它从一开始就堙没无闻,最后也理所当然地归于寂静。



这块岩石大约也是斯通纳一生的故事。


像岩石一样,斯通纳没有移动过。从没有离开到学校外面去。在学校里,他固执,让人感到不自在,被人排挤,不怎么表达,出了学校,他几乎默默无闻,两次世界大战和大萧条似乎没在他身上激起任何波澜,他教的是低年级的课程,当了一辈子助理教授,没写出过重要著作,维持着尴尬的婚姻。


他阴郁而不无讽刺地认识到,从长远看,各种东西,甚至他钻研的那点学问,都是徒劳一场空,而且最终会消解成一片无可撼动的虚无。然而,他还是不能离开学校到世界上去。


他不愿意到世界上去。他太固执,在那个失序、混乱和琐屑的世界上,没有安身之地,但他又太弱了,没法与这个世界搏斗。面对无物之阵,不知道投枪该投向何处。当然,也没必要与它搏斗,与它搏斗反倒是承认了它。应当做的,大概应该像卡夫卡下的《决定》这样:


卡夫卡


「最好的办法仍是忍受一切,显得很难对付,随波逐流,不要因受诱惑做出不必要的举动,而是直愣愣地注视别人,不要感到懊悔,简言之,将生活中残余的幽灵亲手压住,也就是说,增加最后的坟墓般的安宁,除此之外,什么也不让存留。」


拒绝这个世界,就是忍受它,沉默不语,在世界上泯没无名。


斯通纳不善言辞。他知道,人生的大部分时候他都是一个冷漠的人。他梦想过某种正直,某种绝对的纯洁。但这没必要让别人知道。即使在讲课的时候,斯通纳也发现,自己「从不泄露自己体会最深刻的东西」。



「那些最感动他的东西,说出来却冷冰冰的。」在人生中,他经历过两个最重要的时刻:一次是他真正意义上的成年,那是他的自我意识被莎士比亚四百年前的一首十四行诗所唤醒的瞬间;一次是生命的尽头,在他终于告别自己一生的栖身之所——学校的那个典礼上。而在这两个时刻,他都支支吾吾,欲言又止,没有对任何人敞开心扉。


他的沉默像一块石头。


斯通纳是一个防御式的堂吉诃德。乍看上去,似乎他过了平庸的一生。但仔细想想,斯通纳始终未曾退到自己的红线之后。桑塔格曾说,「书生气十足使得堂吉诃德不会妥协和堕落。」大部分时候,斯通纳徒劳地弓起背脊顶着逼迫而来的暴风雨,无用地像杯子般圈着手,保护着自己最后一根火柴发出的昏暗的光。



斯通纳没有攻击性,他从不主动做任何伤人的事,不会拿长矛去冒犯风车,因为他觉得那会让风车的主人心疼;他甚至也不用盾牌,对于世界的冷漠,他冷漠置之,这兴许是他仅有的反抗,「只想不被人关注,只想独来独往」。


他研究的中世纪文学也成了一种抵抗,就像西尔维娅·普拉斯说的,斯通纳「骨子里的清高、消极和含蓄」不像他生活的美国,更像他所研究的那个时代的英国,像那个尚未迎来文艺复兴的欧洲。那时候一切修辞井井有条,形式即是意义。斯通纳习惯在课上讲,「中世纪人就是在这种习惯中生活、思考和写作的」。


斯通纳对这个世界有所期待,但仅限于很小的一部分:他感激世界上有学校,能让他待在里面。大学是他远离世界的庇护所,是他最后一块阵地,为了不离开学校,他放开了这辈子唯一一次爱情;为了不让学校变得像「外面那个世界」,他在书中唯一一次公开地爆发,锱铢必较,不惜跟系主任结下一辈子的梁子。


他认定了一件事:「外面那个世界,我们不能让他进来,否则我们就变得像那个世界了」。然而,他的努力充其量只在学校兴起了点小波澜,很快就告平复,最终,学校不再需要他了——「你总是对这个世界有所期待,而它没有那个东西。」


斯通纳毕竟坚守到了最后。



年老的时候,他看到「好多人落入缓慢、绝望的衰落中,当他们对体面生活的憧憬崩溃时,人也随之崩溃。他看着他们漫无目标地在大街上行走,眼睛像破碎的玻璃片一般空洞。……他见识过好多人,他们曾经昂首阔步,很有身份感,因为自己在某种意义上不会倒闭的某个机构里做雇员所享有的那点可怜的安全,他们怀着嫉妒和痛恨兼有的感情看着他。」


而斯通纳没有变成这样的人。直到最后,他还像个受伤的凶猛的动物,是个「顽固不化的老混账」,坚硬而且笨拙地格格不入。他留下了一本书,成功地让他的书像他自己一样不合时宜,不为人知地默默占有着一小块空间和时间。「他无法否认,自己的一小部分在其中,而且将永远在其中。」


小说里斯通纳从密苏里大学退休的1955年,恰好也是作者约翰·威廉斯离开密苏里大学的助教岗位,去丹佛大学执教的那一年。跟斯通纳一样,威廉斯教的课也是英语文学。斯通纳的名字叫威廉·斯通纳,他另一部小说《屠夫十字镇》的主角叫威廉·安德鲁斯,约翰·威廉斯把自己的姓给了自己小说的两个主角,不能不说,他在两人身上都投上了自己的影子。



1960年代,婴儿潮一代开始涌入大学,丹佛大学本是个规模不大的学校,这时不断地扩招,英语学院扩大了一倍,不久又扩大了一倍。性、药品和摇滚,外面那个世界涌入学校,威廉斯大概感到了某种不安。但他没有像小说里的斯通纳一样执拗,他教的是当代文学,著述颇丰,开设的创意写作课成了学校的招牌,他虽然严肃,但在学校里很受欢迎,常和学生们一醉方休。


但这毕竟只是威廉斯的一面。有段时间,人们抱怨他耽于自己的写作,荒疏了教学。


《斯通纳》发表在美国向吴庭艳政府派兵的1965年。风云变幻中,这本书显得微不足道,而且根本不合奔放的六十年代的胃口。那个时代,太多的人扬言要改变世界,到头来却都被世界改变了。而斯通纳却固执地不去改变世界,甚至不愿跟世界有任何瓜葛。



威廉斯觉得,如此强大的自我意识,没有人做得到。「所谓英雄,就是那个想要做自己的人。」


也许可以这么想:创造斯通纳的约翰·威廉斯,就像桑丘·潘沙——那个在著名寓言里创造了自己的堂吉诃德、而且藏在他身后的桑丘·潘沙。本雅明最喜欢引用这一段:「桑丘·潘沙在夜晚用准备好的大师骑士小说和强盗小说支走了他的魔鬼,后来他给这个魔鬼取名为堂·吉诃德。这样,这个魔鬼一刻不停地做着疯狂的事,可是这些举动都缺乏一个先定对象——这个对象本来应该是桑丘·潘沙的——因而伤不了任何人。」


威廉斯让斯通纳去经历他的烦恼,斯通纳忍受了所有事,孤处一隅,碰到了所有的无奈,但都是在文字中经历的,在文字中碰壁,所以「伤不到任何人」。

于是,威廉斯同样也把自己的一小部分藏在了这本书里,而且将永远地留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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