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消费者”和“消费主义”1
从佛学的角度对“消费者”和“消费主义”的反思
Buddhist Reflections
on “Consumer” and “Consumerism”
彼得·哈维,在英国兰卡斯特大学获得佛教研究博士学位,导师是尼尼安·史玛德。他现为英国桑德兰大学佛学研究名誉教授。他的研究所关注的是早期佛教的思想与修持,以及佛教伦理学。
摘要:这篇论文首先介绍了“消费主义”的特征与“消费者”的概念,进而探讨了佛教对于财富和“佛教经济学”的态度,并由此得出对消费主义的批判性评价:就通向人类幸福而言,这是一条徒劳而无成效的道路。
在十九世纪,“消费(Consumption)”一词是一种消耗性疾病的名称——特别是肺结核。如今在许多地区,这个术语被用来称呼人类经济活动的核心。《牛津简明英语词典》对“消费”的定义是:“1.及物动词,破坏;耗尽;饮食;花费,浪费(时间,精力等);(用于过去分词)被……完全占据(如嫉妒等);……2.不及物动词,日渐衰弱……”。事实上,这个词不具备积极性含义,而如今我们似乎已经忘记了这一点。有趣的是,人们购买商品或者服务的“消费”行为,被比作“吃东西”。当然,在某种程度上,这样的描述很符合卖家的意图,因为当我们吃掉某样东西,某样东西就被耗尽了,然后我们就得回头再买。而且,我们要生存下去就必须得吃东西,因此,把购买商品比作获取食物,意味着我们对这些商品有一种真正的需求,正如我们需要(充足的)食物一样。
当人们被称为“消费群体”或“消费者”的时候,对他们来说这意味着什么?某种程度上,这意味着将人错误地矮化为单纯的消费体。另一方面,这也暗示了一个令人难堪的事实:我们消耗着来自于环境的产物以及人类由自然资源转换而得的产品——而这一过程,正日益严重地危及着全球生物圈,危及着我们共同的家园。佛教认为,世间所有问题,皆根源于“贪、瞋、痴”,痴有时会表现为目光短浅的愚蠢。正如贾德·戴蒙德(Jared Diamond)在其所著的《崩溃:社会如何选择成败兴亡》一书中所提到的:“就像复活节岛上的人们那样,人类社会总是非常擅长于盲目摧毁自己赖以生存的基础。但愿我们别在全球范围内干这种事。”
此外还有一种持续渐增的趋势——所有的事物都被商业化,人与人之间的所有交往方式都变成了金钱交易。现如今,学生甚至都不再被称为“客户”,而是叫做“消费者”。在某些人的眼中,教育被一些人视为培养优秀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基本手段。我们甚至不难发现,不少精神传统也被偷梁换柱,变成某种可销售的纪念品,或者变成某种提供舒适体验的服务。
有人说所谓的“消费主义”,其实也有它积极的一面。例如它引发了在保护消费者不被商家敲竹杠,以及远离有害商品或者来源不道德的商品等方面的“运动”。然而,这些仅仅作为自己负起责任,同时寻求确保他人也负起责任的行为,有必要完全被视为“消费主义”的特质吗?当然,对那些出售“消费品”的人们而言,他们往往显得更像是“消费者”,他们并非仅仅使用自己的“牙齿”咀嚼供他们吞下的东西(履行自己的责任),而是“反咬一口”。
依照佛教的观点,负责任的购买行为,就是在购买时睁大双眼。作为销售者,不能只关注自己的利润,还要关心企业道德 (《增支部》I.129-230);作为购买者,也需要在关注自己利益的同时,留意购买行为是否会带来连锁危害。
那么,人们希望从 “消费”中获得什么?他们真的得到了吗?“消费主义”经济所关注的,是从衣服、汽车、房屋,到家庭装潢、各式各样的电子产品和音乐资源等等。这类东西自身并没有什么问题,然而像“耗油”汽车这类产品,对世界气候来说,确实是自私又任性的威胁。大多数商品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可以带给人们一些暂时的快乐和幸福感,但仅此而已。如果商品能够带来真正的满足感,那么在这些商品被用坏之前,人们无需再次购买。然而事实是,消费经济的基础,恰恰是建立在人们无法从他们所购买的商品中得到满足,或者最少也是无法得到长久满足的基础之上的。
当然,在人类心理活动中存在这样一种现象,就是当人们购买了某样东西之后,一段时间内会感到快乐,但很快这种快乐会成为理所当然,之后要么是东西坏了,要么人们感到厌倦,之后,人们就会继续寻找其他替代品。这并不是对人类习性的冷嘲热讽。不过人们不断地搭建这样一个“购买—短暂满足—厌倦”的循坏,却从不尝试从中脱离或者克制欲望,这就显得非常没有远见。这里的关键问题是:沉浸在这种循环中能带来真正的幸福吗?还是仅仅如猴子捞月一般,徒留身心俱疲?“购物疗法”是否真的治愈过哪一个人,或是修复过哪一件事?
我个人认为,有些购物环境就是地狱的边缘。人们在搜寻并占有了一套时装或几件珠宝时,看上去是那样地全然沉迷于其中。然而你真的能够“占有”任何东西吗?这让我想起佛法的观点,贪心炽盛的人下一世可能转生为“饿鬼”,这种生命形式,胃口巨大,但咽喉细小,细到只能咽下一点点的食物。或许现代版的饿鬼,就是在打烊后的购物中心周围幽灵般的游荡者,他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琳琅满目的商品,却无法购买任何东西,以使其心中的那种焦渴得到少许慰藉。
消费主义经济依赖于能够激起“需求”,其方法是通过在人群中制造出新的欲望,并宣扬欲望的满足能带来真正的快乐。佛教对此的看法则截然不同。四圣谛中的第二圣谛讲的是“贪爱(taṇhā)”,即渴求或强烈的欲望,它被认为是人生痛苦之主因。经云:“诸比丘!苦集谛者,即是此,谓:后有起,喜贪俱行,随处欢喜之渴爱”(《相应部》V.421)。(此段经文,庄春江的译本为:“比丘们!这是苦集圣谛:是这导致再生、伴随欢喜与贪、到处欢喜的渴爱”“贪爱(taṇhā)”的字面意思是“渴求”,它明确所指的是永不止息,即“随处”寻求满足感的强烈欲望或驱使力。这些欲望导致了各种各样的痛苦。
首先,它们招致挫败的痛苦,因为当面对一个无常的缺憾世界,再加上人们见异思迁的本性,那些想得到持久且完美的满足感的需求在不断落空,于是人们无法获得安宁知足。其次,欲望激发人们采取各种行为,结果导致了更多的忧虑,以及来世继续投生轮回(后有起),继续受苦。第三,欲望导致个体之间以及群体之间的争吵、斗争和冲突。爱欲包括三种类型:一,欲爱(即感官的欲望);二,有爱,即获得并保持某种特定的身份或形象,例如通过激发相当数量消费主义性质的开销,强化自我意识;三,非有爱,即摆脱令人不悦的人、事、或者环境。
有些社会评论家可能寄希望于一种反消费主义的“替代式享乐主义”。享乐主义认为“快乐是最好的商品”。但是我认为,没有任何形式的享乐主义能带来真正的幸福。快乐的本质就是转瞬即逝,而且快乐的焦点总是“我与我的”。 追求幸福也可以是一种更为普遍的人生态度,虽然幸福本身也变化无常,但幸福是一种更为心胸开放的状态,不像快乐那么自私。不过,当快乐来临时,享受快乐,并同时不忘记它的局限性,这是更好的。享受简单的快乐也是一种能力。更进一步,让他人快乐能带来真正的幸福。慷慨和分享的确是幸福之源,也是对崇尚个人消费社会的一种挑战。在佛教的经论中,有如下鼓励慷慨行为的经文:
“诸比丘,若众生如我所知一般地知晓布施善予的果报,他们将不会不先布施而食,吝啬之染也不会缠绕其心。即使那是他们仅有的最后一口,是他们仅有的最后一团食物,他们也不会不先布施地把它吃下,如果有人可以接受它的话。”(《如是语布施经》18)
如龙树菩萨所言:
享受财富带来此生的快乐;
布施财富带来未来世的快乐;
不享受又不布施的财富是废物,
带来的只是痛苦,怎会有快乐可言?
(《龙树菩萨给国王的教言》315)
幸福的另一个重要来源是为他人的好运、成功或幸福感到欢喜——佛教称之为喜无量心。这意味着,比如说,如果别人买到了某样东西,我们会为他感到高兴,不会因为自己没有这件东西而感到难过,以致于因为难过而对这件东西产生“需求”。
佛教认为,一味地累积财富会带来很多问题,虽然财富本身并非邪恶;至关重要的是人们如何创造与使用财富。佛陀在他的教言中包含了对创造和使用财富最佳方式的劝导(例如,《相应部》IV.331-337):
1、关于财富的创造,如果以符合道义的方式创造财富,不伤害任何众生,则值得赞许,反之则应受到谴责。相关的佛教观点即“正命”,即:须诚信经商,不制造、贩卖军火,不以屠宰获取肉类为目的而饲养家畜,不制售酒精饮料及毒品(《增支部》III. 298)。当然,在现代社会,在上述传统清单中,我们还可以加入更多不宜从事的谋生方式。有人认为广告业也属于欺诈产业,因为广告能激起和助长人们的贪欲以及欺惑性的期望。
2、关于个人财富的应用。个人运用财富使自己舒适快乐,并与他人分享,或行持善业,均值得称道,反之,对人对己吝啬则应受谴责。
3、即使财富的获取符合道义,运用时也利己利人,但如果对财富过于贪心,充满永不知足的渴望,且不用于升华自己的精神境界,也应受到谴责。
就最后一点而言,佛法认为,“财富毁灭愚人,决非求彼岸者。愚人为财欲害,自害如(害)他人。”(《法句经》355) 知足少欲受到褒扬,所谓“知足才是最大的财富”。无论财富增加还是减少,理想的境界是,由于获取财富的方式符合道德,没有贪婪,所以能淡定自若、问心无憾地面对一切。
一般说来,在赤贫与为私欲而追逐物质财富这两个极端之间,佛教赞成取“中道”。赤贫是人们生存条件极端恶劣的状况:“对家庭而言,贫穷即苦难。”(《增支部》III.350)“世间悲惨莫过于贫困与负债。”(《增支部》III.352)“饥饿乃最大病魔。”(《法句经》203) 贫穷乃是盗窃、道德败坏和社会动荡的源头(《长部》III.64-68, 《长部》I.134-136)。更为重要的是,在极度贫穷与动荡的生存状况中,个人难以过上一种有道德和精神追求的生活(《增支部》III.65-66)。关于第二个极端,佛教认为物质财富本身不是终极目标,财富只是人类获取幸福的手段之一。财富给人们的道德生活和精神发展提供了支持。但一味地追逐“更多”财富,就是把人生置于贪欲之中。因为欲壑难填的缘故,不知足的心态反倒使幸福遥不可及。因此,传统的佛教价值观与当代社会物欲横流的消费主义价值观形是相互冲突的。布鲁斯·摩根(Bruce Morgan)撰文指出,在现代化快速发展的泰国,尽管僧伽在总体上支持经济发展,但佛教僧团的教规也同样受到关注:
……在经济大潮中,人们躁动不安,无止地追求财富,欲望永不满足,而且胃口越来越大。这并非是特定的生活标准有什么问题,值得质疑的是标准的不断变化所呈现的方式、速度以及所带来的后果。
佛教认为,社会各阶层财富不均衡是可以接受的,但为了自己的利益永不歇止地追求更多财富的方式则不可取。
正如鲁塞尔·西则摩和唐纳德·斯哇雷(Russell Sizemore and Donald Swearer)所指出的那样,“了无挂碍,即指拥有财富、使用财富,而不为财富所驾驭。”(2)。美国佛教作家大卫·罗伊(David Loy)在其论文《市场的宗教》中也持有如是观点。
在近乎完全商品化的世界,最具讽刺意味的是,对于美国有5900万瘾君子这一事实,人们却见怪不怪 (多明格斯和罗宾Dominguez and Robin 171) 。在不同时期不同社会形态中进行的比较研究发现,人们自述的幸福感并无差异。我们生活在发达国家,消费巨大,但这并没有增加我们的幸福感(德宁Durning 38-40) 。
这种现象对持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并不意外。传统宗教教言提出了对消费贪欲的最中肯的批判,那些教言不仅可以使我们生活得脚踏实地,也告诉我们如何转变我们的生命。例如佛教(我所皈依的宗教)认为:那种出于自我、无休无止的贪欲,是令我们日常生活充满苦恼,心灵无法归于宁静的根源。过度消费使我们沉醉且让我们心神散乱,是这一问题的主要症状之一。不幸的是,这种强迫症根本不能缓解我们的焦虑,反而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对此,佛教提出的对治方式是:放下与慷慨。正如铃木俊隆大师(Shunryu Suzuki-roshi)所言,“放下并非抛弃世间万物,而是接受世间万物皆无常这一特性。”理解并接受世间万物,包括人类本身的无常本性,是活得从容的必要条件,只有那些不依靠占有和消费来凸显自我的人,才能真正做到放下。
放下的标志是慷慨大方,这种慷慨被佛教及其它几大宗教所赞誉。真正的慷慨大方所显示的不仅是我们道德的提升,还有洞察力的提升。“随着定义和表现自我的需要的缩小,获取欲和占有欲也会跟着缩小,最终,我们会发现,那种“占有”的体验(某样东西只有不是你的,才会是我的)也是虚幻的,如果我们还认识到不存在完全脱离于“你”的“我”,同样也不存在与外界环境完全脱离的“我们”时,那么所有权将开始失去意义。从根本上而言,不应当产生占有欲,因为我们一无所缺。”(杰弗里Jeffrey 12)消费主义不仅忽略了施予他人给自身带来的极大快乐,也封闭了我们对自他无二的这种本体论认知。这种认知导致了全新的洞察:因为我们一无所缺,我们没有必要不停地获取。
我认为铃木俊隆禅师所谓“一无所缺”的含义应该是:除非一个人确实极端贫穷,否则幸福就在当下,不必依靠不停地获取外在物质来感受幸福。
鲁塞尔·西则摩和唐纳德·斯瓦雷(Russell Sizemore and Donald Swearer)认为,上座部佛教提出了一条“中道”,或者说,看到了财富的获取与放下之间的辩证关系(1,同时参考雷诺兹Reynolds 63-64, 68)。对僧人而言,这意味着,“尽管越是值得供养,从信众那里收到的供养也越多,但同时,值得供养者的境界使得他们不执著于供养”(西则摩和斯瓦雷Sizemore and Swearer 3)。对世间俗人而言,“财富是双刃剑,一方面使人们有机会学习、修炼不执著,另一方面,又容易令他们精神堕落、自我放纵,以致于在物质世界的罗网中越陷越深” (雷诺兹Reynolds 69)。不管是对僧人还是对俗人,“从道德层面来说,财富多寡不是最主要的,重要的是财富的获取与使用方式”(西则摩和斯瓦雷Sizemore and Swearer 17)。
未完待续,请继续关注下期……
文章来源:
Special 20th Anniversary Issue
Journal of Buddhist Ethics ISSN 1076-9005
http://blogs.dickinson.edu/buddhistethics/ Volume 20, 2013
原文发布日期:2013年
智悲翻译中心 译竟于2017.08.30
翻译:净馨、周昆林、流金阁
一校:宽佳
二校:李东林、法忠、圆和
终审:圆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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