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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7月21日起,昆明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扣3分罚200元
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自6月21日起,昆明交警将在全市范围内启动“礼让斑马线倡导行动”,并将之后一个月(6月21日至7月20日)定为宣传教育期。宣传教育期过后,昆明交警将严格按照交通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即扣3分,罚款200元。
6月21日至7月20日
“礼让斑马线倡导行动”宣传教育期,昆明交警将充分运用目前的交通管理科技手段,利用电子监控设备抓拍“不礼让斑马线”的交通违法行为,并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提醒车主或车辆管理人,不作出处罚。
宣传
教育
7月21日开始
宣传教育期过后,昆明交警将严格按照交通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严格
处罚
昆明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云南省道路交通条例》第七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处200元罚款,同时记3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云南省道路交通条例》第七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处200元罚款,同时记3分。
数据
据统计,2016年至2017年5月31日,昆明全市范围发生涉及人行横道未按规定让行的一般程序交通事故77起,造成23人死亡,71人受伤。其中2016年发生60起,造成17人死亡,56人受伤;2017年1至5月发生17起,造成6人死亡,15人受伤。
小明说
广大行人作为交通参与的一员,在被礼让的同时也应该规避不走斑马线和过街设施、横穿马路、翻越交通设施、人行横道上随意停滞、人行横道上追逐打闹、骑非机动车过人行横道、违反交通信号灯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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