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医院、协会、基金会…云南这20个社会组织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近日,云南省民政厅发布《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公告》(下称公告),公告称,经调查,下列20个社会组织存在被登记管理机关作出撤销登记决定的情形,违反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15条第(7)项的规定,决定将其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组织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弄虚作假办理变更登记,被撤销变更登记的;
(三)受到限期停止活动行政处罚的;
(四)受到5万元以上罚款处罚的;
(五)三年内两次以上受到警告或者不满5万元罚款处罚的;
(六)被司法机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七)被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吊销登记证书、撤销成(设)立登记决定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列入的其他情形。
依照该办法第十五条第(七)项规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该组织完成注销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列入黑名单的这些组织或将受到这些影响
1、列入重点监督管理对象2、不给予资金资助3、不向该社会组织购买服务4、不授予相关荣誉称号5、作为取消或者降低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的重要参考6、实施已签署联合惩戒备忘录中各项惩戒措施●全国扫黑办将再审"孙小果"案 对1500多名涉黑恶在逃人员开展追逃攻坚
●终于定了!船房村改造花落俊发!11年,昆明"最难啃"的城中村终于要被拿下!
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