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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首例确诊患者擅自离开医院 涉嫌犯罪出院即被拘


2月11日下午,云南省政法委通报了西双版纳首例新冠肺炎患者郦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



今年39岁的郦某,景洪市景哈乡人。2019年12月17日到武汉探亲。今年1月15日从武汉返回景洪后,出现干咳、全身无力等症状,当时,她到乡镇医院治疗,体温为38.5°。随后,郦某被送到景洪市治疗,当天下午6点左右,景洪卫生防疫机构对郦某采取隔离观察治疗。


郦某在隔离观察治疗期间,明知自己已疑似感染新冠肺炎后,仍然拒不服从医院管理和治疗,1月22日晚上7点33分,她擅自离开传染病医院。医务人员发现后,开始寻找郦某的下落,并向警方报案。


民警经过调查确定郦某回到自己的妹妹家。郦某在擅自逃离医院期间,先后与多名亲属长时间密切接触。在当地卫健部门工作人员和民警长达2个小时的劝说后,当晚9点50分左右,郦某才返回传染病医院隔离。


回到医院后,郦某表示不满,曾一度采取拒绝打针吃药、谩骂医务人员等方式抗拒治疗。在这期间,郦某有撕扯医务人员防护口罩等行为,在医生进行劝阻时,还向楼下任意吐口痰,声称要将自己的病传染给别人,并用手机拍摄视频在网上传播,其行为造成了较坏的社会影响。


1月24日,郦某被确认为西双版纳首例新冠肺炎患者。


1月24日,与郦某接触的侄子也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同时,与郦某密切接触的7名亲属也被隔离观察。


通报称:

综合郦某以上事实,根据《刑法》第114的规定,郦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月24日,景洪市公安局决定立案调查。2月3日,郦某治愈出院后,警方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目前,郦某对其本人以上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云南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会长陈伟强说,郦某明知自己被确认为新冠肺炎疑似患者,在传染病医院隔离治疗期间,擅自逃离医院,与不特定人群接触,在医务人员的劝说下,拒绝配合治疗,还谩骂医务人员,撕扯医务人员防护口罩,并向楼下吐口痰等行为,客观上,完全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


这个案件的警示意义:

通过本案,给那些社会上潜在的新冠肺炎患者敲响警钟,不要触犯法律的底线,增强“红线”意识,否则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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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信息港整理编辑

来源:春城晚报-开屏新闻客户端


编辑:李贵芳

审核:丛   林

终审:宋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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