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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知!发现确诊病例,昆明嵩明县小街镇这几个村实施封闭管理


2月13日,昆明市嵩明县政府官方微博@嵩明发布 发布“关于对嵩明县小街镇小街居委会上村实施封闭管理的通告”、“关于对嵩明县小街镇大桥村委会大桥村、乃卜村实施封闭管理的通告”。


具体如下:




通告内容如下:


关于对嵩明县小街镇小街居委会上村实施封闭管理的通告


各位村民:


经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确认,嵩明县小街镇大桥村委会存在2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蔓延和扩散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和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规定,经嵩明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
决定从2020年2月13日18时起,对小街镇小街居委会上村采取紧急隔离措施,对小街镇小街居委会上村实施封闭管理,并对出入小街镇小街居委会上村的人员、物资及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防疫。在隔离封闭管理期间,嵩明县将成立健康宣传组、疫情处置组、环境卫生治理组、现场管控组、后勤保障组,对隔离封闭区域及周边范围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待消除疫情传播隐患后,嵩明县将及时对该区域解除隔离。
特此公告。 


嵩明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13日



通告内容如下:


关于对嵩明县小街镇大桥村委会大桥村、乃卜村实施封闭管理的通告


各位村民:


经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确认,嵩明县小街镇大桥村委会存在2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蔓延和扩散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和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规定,经嵩明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
决定从2020年2月13日18时起,对小街镇大桥村委会大桥村、乃卜村采取紧急隔离措施,对小街镇大桥村委会大桥村、乃卜村实施封闭管理,并对出入小街镇大桥村委会大桥村、乃卜村的人员、物资及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防疫。在隔离封闭管理期间,嵩明县将成立健康宣传组、疫情处置组、环境卫生治理组、现场管控组、后勤保障组,对隔离封闭区域及周边范围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待消除疫情传播隐患后,嵩明县将及时对该区域解除隔离。


特此公告。


嵩明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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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信息港整理编辑

来源:@嵩明发布


编辑:李贵芳

审核:丛   林

终审:宋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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