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时5元/30分钟!昆明这4家三甲医院拟调整停车收费标准!
为缓解昆明主城区
重点医院停车难问题
同时推进医院周边交通治理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
决定在主城区部分医院先行试点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为下一步修订
《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
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积累经验
试点医院有哪些?
新的收费标准如何?
一起来了解
▼
为啥要改?
医院院内停车资源主要用于满足患者就医需求,通过价格手段提高停车资源周转效率,减少非就医需求占用院内停车资源的情况。根据医院周边道路交通拥堵情况和医院内停车设施紧张程度选择试点医院。
涉及4家三甲医院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西昌路院区)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金碧路院区)
昆明市延安医院
(人民东路院区)
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
(青年路院区)
计费时间和标准
(一)试点医院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二)进入试点医院临时停车时间 30 分钟以内(含 30 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停车时间超过 30 标准分钟的,自进场时间起计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三)试点医院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计时收费:白天时段 7:00~16:00 执行就医高峰时段收费标准,以30分钟为计费单位(不足 30分钟按30分钟收费),每30分钟收费5元,连续累计计时收费;就医高峰以外时段的收费标准,按《实施办法》确定的昆明市非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中一类区域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详见附件)。
停车时间跨两个时段的,按两个时段分别收费,不足一个计费单位的按一个计费单位收费;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出部分按上述标准重新计时收费。新能源汽车进入试点医院,停放服务收费按上述标准执行。
试点时限为6个月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公示30日,公示期满后开始试点,期限6个月。试点期满后收费标准另行发文确定。
试点医院应明码标价
在停车设施显眼位置设置标价牌
(一)试点医院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停车设施显眼位置设置标价牌,标明停放服务收费定价形式、经营单位、收费标准、计费办法、收费依据、投诉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
(二)试点医院要不断改进停车收费管理,最大限度满足患者就医需求,及时将试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反馈市发展改革委。
(三)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关于试点医院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意见和建议。相关意见、建议将作为修订《实施办法》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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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明市发改委官网
编辑:丛 林
审核:李贵芳
终审:宋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