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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拖欠1300多万被限制高消费 还敢坐飞机被罚5万元

施某被昆明中院、五华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人员,可他还是心存侥幸,其女儿用他的护照成功购买了昆明飞往浙江温州的机票。4月29日,施某拿着护照在长水机场过安检时,被安检人员拦下。随后,他被昆明中院执行局干警带回法院,并被昆明中院罚款5万元。


“昆明中院执行局吗?我们这里是长水机场派出所,施某拿护照过安检时被拦下,他是法院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昆明中院执行干警说,核对施某的身份信息后,确定他是昆明中院在列的限制高消费人员。双方办完交接手续后,执行干警将施某带回昆明中院执行局做笔录。


据了解,施某是浙江温州人,30多年前,他来昆明经商。10年前,他和几个朋友向银行贷款几千万元在瑞丽建酒厂。“酒厂建好后,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资金问题,我又跟朋友借了一些钱。”施某说,他在酒厂有17%的股份,是个小股东,酒厂还有另外两个大股东。后来,酒厂因经营不善,停业停产。债权人将酒厂及股东一并告上法庭,要求偿还本金1300万余元。


2017年,案件进入执行阶段,酒厂及施某等无力偿还债务,昆明中院将施某等人列为限制高消费人员。施某说,这几年他都是开车出行,今年3月,他的女儿帮他用护照买了一张温州飞昆明的机票,在温州机场,他顺利过了安检。前几天,他的一个温州朋友住院,便想回去看望一下。他女儿先用身份证帮他买机票,但没有购买成功。随后,又用护照帮他成功购买机票。


据了解,施某还被五华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人员。昆明中院执行干警向施某释明了违反“限高令”的法律后果,将面临拘留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构成刑事犯罪。“法官,我愿意接受罚款。”施某说。他当即向法院写下悔过书。昆明中院根据施某违反“限高令”的情节,决定对施某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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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信息港整理编辑

来源:春城晚报(记者 柏立诚)


编辑:李贵芳

审核:丛   林

终审:宋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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