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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一男子白天喜提“奔驰”,夜晚酒驾被查,原因竟是为了……

男子喜提新车,

邀好友聚餐庆祝,

为了省几十元的代驾费,

心存侥幸醉酒后驾车上路。

不料,

没开出多久,

就被昆明交警五大队民警查获。


视频源自昆明交警




2021年4月27日凌晨1时59分,昆明交警五大队民警在昆磨高速18公里下行线呈贡服务区进行酒驾专项整治时,一辆无号牌白色“奔驰”牌小型轿车驶入检查点。


执勤民警示意车辆靠边接受例行检查,驾驶人李某刚一吹气,酒精快速检测棒马上亮起红灯。



因涉嫌酒驾,

民警立即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

对驾驶人李某进行检测,

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

高达137mg/100ml,

达醉酒标准。



据驾驶人李某交代,他在白天刚去4S店提的新车,心里高兴就想请好朋友一起吃饭庆祝一下,期间喝了几杯酒。酒足饭饱的李某准备回家,他先叫了一名代驾将其把车开到高速服务区,想着省下80元代驾费,并且高速上应该不会有交警查酒驾,酒后的李某心存侥幸自驾上路。令他没想到是,才刚开出没多久就被交警现场查获。


因李某涉嫌醉酒驾驶,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酒精血液检测,并依法扣留其车辆。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等待李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法律补给站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危险驾驶罪将处以六个月以下拘役。


醉酒驾驶机动车,还将被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除上述处罚外,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为省几十元

却将面临高额罚款

以及刑法处罚的严重代价

这回真是亏大了


蜀黍提醒:

记分、罚款尚能承受

酒驾上路一旦发生事故

危及生命安全

那后悔可就来不及了

因此切记!切记

绝不可心存侥幸酒后开车上路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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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信息港整理编辑

来源:“昆明交警”微信公众号、918云南交通台


编辑:李贵芳

审核:丛   林

终审:宋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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