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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抓好四项改革 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实效

山东司法 2022-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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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滨州市司法局不断探索行政执法监督领域改革创新,切实发挥监督、协调、指导作用,持续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

开展制约监督机制改革

理顺执法监督体制

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和监督分离,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制约监督机制改革试点的意见》,确定4个县区为试点单位,开展“一分(权力分离)、两督(行政监督、外部监督)、三合(人员合规、程序合法、裁量合标)”为内容的改革试点工作。通过试点使行政执法部门在领导分工、科室设置、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配备等方面,实现行政执法权和执法监督权的分离,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更加科学规范。

开展行政处罚快速处置制度改革

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在建立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一般违法行为减轻处罚制度的同时,印发《关于开展综合执法快速处罚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在行政执法任务较重的县级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探索开展快速处罚制度改革试点,重点是加强“不罚清单、轻罚清单”的落实,对违法行为轻微、现场认错认罚的,制定快速处置程序,提升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效率。

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改革

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承接司法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试点,确定7个县(市、区)、1个市直行政执法部门为试点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各试点单位逐步探索形成培训与考试结合、随机抽考,以考促训模式。研发执法培训小程序,适时线上培训模式。在师资力量方面,探索组建行政执法培训师资库,逐步形成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

开展涉企执法备案制度改革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2019年,制定出台《滨州市涉企行政执法备案管理办法》,对涉企执法计划、过程、结果进行“三备案”,全面加强涉企执法监管,为企业创造宽松的执法环境。改革实施以来,共备案涉企执法计划190余个、现场执法6060余次、重大执法决定270余个,坚决杜绝随意执法、乱执法等问题。同时,建立行政执法企业直报制度,在相关企业设立直报点,搭建企业直报微信群,接收企业反映问题。目前,群内企业240余家,随时交流涉企执法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供稿:滨州市司法局编辑:郝俊平审核:郭永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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