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自2018年1月1日起,晋城市区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放假啦
小编再给大伙儿提个醒
自2018年1月1日起
晋城市区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降低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污染,倡导文明新风尚,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等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市区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禁止燃放区域
东至改线后207国道,西至西环路,南至长晋、晋阳高速路,北至北环街以内的主城区区域。
2
禁止燃放时间
自2018年1月1日起。
3
禁止燃放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4
城区、泽州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在禁放区域内的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从通告发布之日起,要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本辖区禁放工作落实到位。
5
安监部门负责收回并注销禁放区域内所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依法查处违规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住建(执法)部门负责依法取缔禁放区域内摆摊设点、流动兜售烟花爆竹行为。环保部门负责查处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严重空气污染违法行为。
6
公安机关负责查处禁放区域内违法违规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禁放工作中阻碍执行公务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各酒店、饭店和婚庆公司等婚丧嫁娶相关从业单位,要严格执行禁放规定,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尚。
8
各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共同维护城市公共环境。
9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国家公职人员应模范遵守,带头执行本通告的相关规定。
10
若有全市性的重大活动确需燃放烟花爆竹的,由主办单位向公安部门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报市政府批准。
11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市公安局110举报电话负责受理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群众举报。
1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本通告确定本行政区域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事宜。
特此通告
晋城市人民政府
致主城区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噪音扰民,污染空气,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而且极易致人伤残,引发火灾,危及公共安全,广大市民反应强烈,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提出意见建议。顺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2017年12月12日,晋城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市区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决定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在市区主城区(东至改线后207国道,西至西环路,南至长晋、晋阳高速路,北至北环街以内的区域)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减少环境污染、守护碧水蓝天、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一项民生工程。
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离不开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希望大家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自觉宣传和严格遵守主城区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积极举报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让我们携起手来,合力营造一个空气清新、美丽祥和、安全文明的城市生活环境,为深入推进“一争三快两率先”战略部署,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晋城做出应有贡献!
感谢各位的理解和支持,祝大家身体安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晋城市主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12日
老段有话说
禁止放鞭炮 都是为咱好
【事件】
近日,市政府向社会发布《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市区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划定了严格的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努力营造空气清新、美丽祥和、安全文明的城市生活环境。
【点评】
近几年,我市一直都在倡议文明过节,提倡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得到了不少市民的积极响应。此次,我市下发“禁放令”,在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保障市区空气质量和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具有积极意义。对于几天后就要实施的“禁放令”,广大市民要认真遵守,积极践行,切莫心存侥幸。
众所周知,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的传统习俗,很多人家过年过节或喜事庆典时都要放鞭炮,图的就是个热闹。但是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噪声扰民、环境污染以及安全隐患等问题不容忽视。测算数据表明,烟花爆竹燃放时,PM10浓度瞬间可达到1000微克/立方米,PM2.5浓度瞬间可达到400—500微克/立方米。虽然很多人认为烟花爆竹并非导致雾霾的元凶,但不可否认的是,燃放时产生的大量的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如果“连成片”,则会成为每个人的“呼吸之痛”。春节期间,许多家户都要放鞭炮以示庆祝,商家开门营业时要放“开门炮”期待生意兴隆,空气中长时间弥漫着浓浓的刺鼻气味,天气也变得雾蒙蒙,与我们期盼的蓝天白云相去甚远,相信大家都有切身体会。此外,还有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各类安全事故,代价可谓惨痛。社会文明在不断进步,人们的观念在不断更新,“传统”当然也不能一成不变,抛弃那些已经跟不上文明进步节拍的所谓“传统”,是理性的必然。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我市出台“禁放令”,充分说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共识。
“禁放令”落地后,如何贯彻落实好是关键所在,加之春节元宵节临近,这对 “禁放令”更是严峻的考验,对广大市民的文明素质也是一次考验。我们要加大宣传,让居民了解禁放的目的和意义,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相关部门要采取过硬举措,从销售源头进行控制,全力做好禁放的监管工作,同时要畅通举报渠道,对发现的违规燃放行为要严肃惩处,决不姑息,对那些心存侥幸的人起到震慑作用。
好的环境、好的空气,与生活在这方土地上的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只有大家都自觉行动起来,才能维护我们共同的生活环境。民众要理解和支持我市出台的禁放规定,转变观念,从我做起,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积极推广文明民俗,通过观灯、猜谜、观社火表演等方式渲染节日氛围,追求更加健康、更有意义的庆祝方式,以适应现代社会的生活需求,同时把这种观念传播给更多人。这不仅是对公民责任意识的考验,也是涵养公共文明的必经之路。
有目共睹的是,我市广大市民的文明素质不断提升,前段时间我市开展的“礼让斑马线”行动已经成为大多数人的自觉行为,在传递文明的同时,更感受到了这座城市的温度。相信我们的“禁放令”也能很好地得到贯彻落实,归根结底,禁放烟花爆竹,都是为了咱自己好吗?
(段姝贤)
来看看网友们咋说吧
我已经两年没放了,主要是嫌噪音和污染,但毕竟势单力薄,这下好了,晋城会更清新靓丽。
——@大山西坡
大年初一烟雾缭绕,该禁!
——@好心情
早该禁燃了,一百个支持。
——@吕兵
如果有人不遵守呢?相应的惩罚措施应该跟上。
——@又摘桃花换酒钱
我支持禁止放鞭炮,但需要寻找能渲染过年热闹氛围的替代方法。一方面禁止另一方面疏通,两手并施。
——@性格
禁止区域应再扩大些!环境好,空气好,人的心情就好,人的身体就健康。
——@知足常乐
▍来源:太行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