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济南分行5000万保理业务被骗 客户虚构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可以融资
【分享在前面】前两天我们刚分享了《信用保险项下国内保理|应收账款可以融资》的文章,今(27)日鲁网财经报道称《浦发银行济南分行5000万保理业务被骗 客户虚构应收账款》,这里节选部分内容供大家参考。
据鲁网财经10月27日讯(记者 徐坤)报道,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一笔大额保理业务被骗,5000万元保理贷款或面临覆水难收的风险。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该笔业务客户为枣庄市亚森实业有限公司。2015年2月,亚森实业与浦发银行济南分行签订《保理融资协议》,通过向银行转让其与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的5600余万元应收账款债权,从而获得5000万元融资。随后,浦发银行济南分行与亚森实业签订《应收账款转让登记协议》,对亚森实业提供了5000万元保理融资。
然而,双方保理协议到期后,亚森实业并未如期偿还借款。而且,亚森实业向浦发银行济南分行转让的5600余万元应收账款竟然也是假的。
(图:法院公告 来自启信宝截图)
浦发银行济南分行发现被骗后,随后将亚森实业和兖矿煤化公司告上了法庭。案件今年5月份开庭审理,9月份作出一审判决。
案件审理过程中,兖矿煤化则表示,公司与亚森实业不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亚森实业对兖矿煤化工没有该笔应收账款,兖矿煤化公司也没有收到过浦发银行济南分行寄送的《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其法定代表人也没有签署过该笔业务的授权委托书。
经有关部门鉴定,亚森实业与浦发银行济南分行签订的《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上个人印章及单位印鉴均系伪造。
法院审理后认定,浦发银行济南分行与亚森实业签订的《保理协议书》、《保理融资协议》均为有效合同,浦发银行济南分行按照约定向亚森实业公司发放融资贷款,履行了合同义务。贷款到期后,亚森实业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院遂判决亚森实业偿还浦发银行济南分行5000万元借款及利息。而被公章造假的兖矿煤化公司则不承担连带责任。
然而,亚森实业早已人去楼空。显然,浦发银行济南分行陷入了一个精心编织的保理骗局。
注: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兖州煤业” 600188)控股子公司。据兖州煤业披露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兖州煤业实现营业收入246.35亿元,同比下滑2.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92亿元,同比增长16.19%。
【相关阅读】中汇信通商业保理公司(“中汇信通”)保理合同纠纷案
2015年11月26日,中信汇通以保理合同纠纷为由,将山东恒丰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恒丰公司”)及自然人柴涛、狄艳芳诉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恒丰公司偿还保理融资款、费用及利息15997.7万元,自然人柴涛、狄艳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兖州煤业”、“公司”)为第三人;2016年1月25日,中汇信通申请变更诉讼请求,因恒丰公司将其在兖州煤业的应收账款14500万元转让给中汇信通,要求公司承担相应应收账款及利息的给付义务。
经公司调查核实,兖州煤业及山东中垠物流贸易有限公司(“中垠物流”)未向上述四家金融机构办理过任何应收账款质押业务。恒丰公司涉嫌以虚构享有兖州煤业及中垠物流应收账款的事实,伪造兖州煤业、中垠物流印章及经办人员签字,在金融机构办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兖州煤业已向案件审理法院提交了印章真伪鉴定和人员笔迹鉴定申请,相关鉴定工作正在进行中。鉴于恒丰公司存在涉嫌刑事违法行为,兖州煤业在积极应诉的同时,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兖州煤业 公告编号:2016-015 节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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