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以各种方式回避 卖方该如何收集证据追讨货款?|企业信用管理
【导读】今天的文章是来自长江商报《朋来说法》(主持人李璟)访谈节目《买方以各种方式回避 卖方该如何收集证据追讨货款?》。临近年关,转发给供应商催讨货款参考。
席小姐:我公司在杭州,与武汉一家大型公司合作已有两年。但近日,武汉公司拖欠我公司一百多万的电子元器件货款,既不接电话,也不回短信、邮件。我公司派业务员过去了解情况,也被拒之门外。我们双方只是在刚开始合作时签订过一份供货合同,此后一直由武汉公司以传真方式下订单,我公司生产产品后委托快递公司送货,对方从未对产品质量提出过任何异议。虽然送货单上没有该公司的签章,但快递公司工作人员每次都签了字,而且我公司还根据口头约定出具了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请问:我公司要起诉对方追讨货款,需要收集那些证据?
律所解答:
一般建议按照时间顺序收集以下证据:
一、双方签订的唯一的供货合同;
二、对方公司每次下订单的传真;
三、你公司对传真的回复及回复传真的证明(可到电信公司调取回复传真记录);
四、你公司每次发货时快递公司签收的证明;
五、快递公司每次送货时对方公司签收的证明;
六、出具给对方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底联;
七、对方公司每次支付货款的凭证(可到你公司设立账户的银行要求出具);
八、能够证明对方公司拖欠你公司货款的其他证据,譬如之前双方交流的电话录音、qq或微信聊天记录、邮件等;
九、能够补充证明本案事实的其他证据。另在当面审查上述证据后,律师会对证据是否充分以及若证据不充分应该如何补充证据给予指导。
《朋来说法》第60期——本期解答由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商事法律事务部提供。
【相关阅读】
如何规避买方不付款及拖欠风险?!|企业信用管理 欢迎添加我们私人微信5720106,分享与交流更多企业动态:)
大地信用险,为您的贸易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