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买方合同诈骗和经济欺诈|企业信用管理
【分享在前面】供应商采取赊销(放账销售)的贸易方式,会遇到对买方信用不熟悉的情况,又不想失去生意的机会,却又担心合同诈骗和经济欺诈,请看今天的分享--
如何防范买方合同诈骗和经济欺诈?
综合来源微信公众号:烟台经侦(ytjzzd)
2016-03-15
1、情况不明不签约。
在合同签订前,要通过工商部门、银行或者委托律师摸清对方的主体资格、企业信誉、注册资金、隶属关系、经营状况、设备条件、技术状况、履约能力等情况,还要对对方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认真进行核对,防止对方利用假单位、假身份、假证件、假货源来进行诈骗。
2、认真审查合同条款。
订立合同时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政策,不可为贪图小利而规避法律,对合同的条款以至每个字句、标点都要认真研究,反复推敲,使合同条文完备、准确、不产生歧义。对合同的标的物的名称、计量标准、质量标准等都必须规定明确,并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必要时还要封存样本。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方式和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方式地点等都必须明确无误的约定,要防止出现含糊不清的语言和能够产生歧义、能作其他解释的条文,签订合同时最好能请律师审查,并进行公证。
3、设定担保,以防万一。
签订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合同时,债权人一方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通过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方式设定担保,一旦合同得不到履行,可以通过各种担保方式得到受偿。
4、严把进货的检查、验收关。
在合同开始履行时,不仅要对对方交付的货单、票据进行核对,而且要亲临现场监督装车、进货、开箱检验货物。山东淄博发生的用560桶污水冒充棕榈油案件和洛阳开发区发生的用96箱黄土冒充空调机的案件,都是不检查验收货物造成的。
5、勿贪小利而失大。
"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有的犯罪分子利用对方当事人爱占小便宜的弱点,首先盛宴款待,接着是又送礼品,又安排游玩,使当事人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该坚持的原则不坚持,被诈骗分子钻空子。
6、及时报案,减少损失。
发现有可能受骗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拿不准是合同诈骗还是经济纠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在审理中认为是诈骗犯罪的,会移送公安机关作为刑事案件处理。这样可以把损失减少到最小限度。
7、加强企业内部管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需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内部也要建立健全严格的规章制度,从供销、财务、仓库保管、运输等环节都要按章办事,互通情况,避免扯皮。现在已发现有的犯罪分子专门利用签订和履行一份小额合同的方法,来寻找企业经营管理上的漏洞,然后再伺机进行诈骗犯罪活动。
8、培养现代企业管理人才队伍。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企业,必须培养一大批懂政治、懂业务、甘于奉献、廉洁敬业的管理人才。同时要对玩忽职守,严重渎职的人员严肃处理,从企业内部消除可能受骗的因素。
发生合同诈骗罪何时可立案?
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有效的担保,采取下列欺骗手段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并造成较大损失的:
1、虚构主体;
2、冒用他人名义;
3、使用伪造、变造或者无效的单据、、印章或者其他证明文件的;
4、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能兑现的票据或者其他结算凭证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
5、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符合担保条件的抵押物、债权文书等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
6、使用其他欺骗手段使对方交付款、物的。
二)合同签订后携带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逃跑的;
三)挥霍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致使上述款物无法返还的;
四)使用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上述款物无法 返还的;
五)隐匿合同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拒不返还的;
六)合同签订后,以支付部分货款,开始履行合同为诱饵,骗取全部货物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者双方另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其余货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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