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在校学生统一参加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通知
根据《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达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达市人社发[2017]3号)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达市府办[2017]72号)的文件有关要求,后勤服务处校医院按规定组织在校学生统一参加达州市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保障学生基本医疗需求,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医疗保险享受待遇起止时间
在校生医保享受待遇起止时间为2017年9月至2018年12月31日。
二、参保人员
根据达州市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要求,所有在校学生要实现应保尽保。以下在校学生必须参加:
(一)具有达州市户籍且未在户籍所在地参保的学生;
(二)具有达州市外户籍且未在达州市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校学生。
三、缴费标准
2017-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200元。
四、参保、续保缴费时间与缴费方式
所有参保学生在学校计划财务处学生网上缴费平台上完成自主缴费。缴费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
(一)2017级新生
学校财务处已对2017级新生医保费完成了第一次统一划扣每人80元,本次新生的补交费用为每人120元。
(二)除2017级新生外的在校生
1、除2017级新生(本科生、专科生)外,往届生参保、续保缴费金额为200元,如已预交医保费的往届生本次缴费为120元。
2、各学院负责将学校的参保通知和有关医保政策通知到每位在校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如本人有强烈意愿,在经过与家长协商及深入了解有关医保政策后,可以申请登记不参加2018年度达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一律按规定参保缴费。
(1)已(拟)在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登记参加2018年度居民医疗保险;
(2)已(拟)在2018年度享受其他非商业保险类的医疗保障待遇。
3、符合不参保条件的学生须填写《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户籍所在地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和《自愿放弃参加达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承诺书》并提供在参保机构或单位开具的“参加医疗保险证明”(也可使用机构自行出具的证明,须盖公章)。学生申请不参保登记的起止日期为2017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审核后,以班为单位将学生填写的上述表格及资料汇总后统一交到后勤服务处校医院。
4、后勤服务处校医院医保办按达州市医保局通知要求,做好参保学生代缴费工作。
(三)参保说明
1、根据达州市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在校大学生医保费是学校代收代缴项目,达州市社保局不接受学生个人缴费,医保费由学校财务处统一代收代缴,财务处于参保缴费时间结束后公布各学院参保学生名单,凡未按要求在财务处网上缴费平台缴纳足额医保费造成扣费不成功,未能享受达州市医保政策待遇,由学生个人负责。
2、坚持不参保或不缴费的同学在享受医保待遇起止时间内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负责,且不能中途参保。
五、社保卡的办理
我市于2016年元月已全面启用具有金融性质的社会保障卡,未办理社保卡的学生,可带本人身份证到达州市各大银行的商业网点自行办理。曾在达州地区参保已领取医保卡的学生沿用原社卡,不再另发新卡。已在异地办理的社保卡在达州市使用时,请先到达州市人力资源暨社会保障局的办卡窗口进行联网、开通。
六、关于大学生参加达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解答
一、大学生参加达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达州市相关文件规定: 2017年9月至12月在校学生缴费标准按每人20元缴纳;自2018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80元。每年按自然年度收取下一年的参保费用。
二、在校大学生中哪些同学应该参保?
答:具有达州市外户籍且未在达州市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校学生应该参保。
三、参保的大学生在哪里缴费?
答:参保的学生在四川文理学院计划财务处官方网站上自主完成缴费,网址:http://jcc.sasu.edu.cn/
四、已在达州市行政区域外参加了医保的学生还需要参保吗?
答:已在户籍所在地参加了当地医疗保险(城镇居民或新农合保险)的不用重复参保,只需提供参保证明即可。
五、大学生参加达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后,保险有效期是多久?
答:已参保的学生每年普通医疗门诊费可报销金额为90元/人,其当年度普通医疗门诊费直接由社保局转入学生个人社保卡(医保卡)中。学生可持本人社保卡(医保卡)在达州市社保局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及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校医院门诊就诊时使用。社保卡上未用完的金额可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未办理社保卡的学生在保险有效期内将医疗门诊发票交到校医院,由校医院转交达州市医保局审核后报销。
六、大学生因病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如何结算?
答:参保学生在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在扣除自费费用后按比例报销,支付比例:乡镇卫生院为90%,其他一级及无等级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医疗机构70%。
参保学生在达州市行政区域以外异地住院的,应在办理出院结算前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向校医院医保经办人员联系备案,方可在返校时办理住院报账。办理住院报账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出院证明(原件),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医疗费用清单(原件)及二级学院出具的相关证明。由校医院医保经办人员按要求送至达州市医保局统一办理报销手续。
七、如何办理社会保障卡(医保卡)?
答:按照达州市社保局规定,凡是参加达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学生应办理社保卡。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办理:
1、凭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1寸白底照片,在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校医院领取并填写《四川省社会保障卡申领表》,再由校医院转交达州市社保局统一办理。
2、学生本人凭身份证在达州市内的银行网点(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达州商业银行)业务窗口申请快速制卡办理。
在四川省内,已在异地办理的社保卡在达州市使用时,请先到达州市人力资源暨社会保障局的办卡窗口进行联网、开通。
八、社会保障卡如何注销?
答:凡是当年度参加了达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学生,在医疗保险有效期结束后,学校医保工作人员向达州市社保局提交社保卡账户注销申请及注销人员名单进行注销。
凡在达州市内各银行网点申请办理的社保卡,需本人凭身份证自行到开卡行注销。
九、还有其他问题,如何咨询?
我校学生医保参保及医疗保险报销工作由后勤服务处校医院负责,所有政策宣传内容最终以相关政策文件内容为准。
凡是有疑问者可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
或可直接与医保经办人员联系,联系方式:
杨老师13778326892
王老师13458189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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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朱琴
资料:四川文理学院后勤服务处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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