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理“助”你成功!助学贷款、奖助学金了解一下!
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此时此刻的你们即将迈入文理的校门,我们彼此的内心都是无比激动的!最近的你是否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为上大学的费用担心、发愁?不要担心啦!小妮已经帮你“打探”好了,这些方法你一定要好好记住哦!文理会一直陪你,上学咱们不用愁!
小妮相信,当你们拿到录取通知书时,一定迫不及待地打开,当看到一张标题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的表格,便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资助。
为了让大家少跑路,从今年开始不需要在表上盖章啦,改为个人承诺并签字哦!盖章可以省,但诚信不能丢!填报虚假信息,一经发现,会被取消受助资格,严重的还会被列入个人信用黑名单哦。
如果你是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孤儿、农村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学生、烈士子女、家庭遭遇重大突发事件、家庭遭受自然灾害等特殊困难学生,请带好相关的证明材料,9月开学报到时上交给班主任老师。
1、建档立卡学生需带建档立卡扶贫手册和镇扶贫办开具的建档立卡材料;
2、农村低保学生需带低保证和2019年低保银行发放流水;
3、特困救助供养学生需提供民政局开具的农村特困救助供养证;
4、残疾学生需带残疾证;
5、烈士子女需带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烈士证;
6、家庭遭遇重大突发事件指本人及直系亲属(父母亲、兄弟姐妹)中有长期患重病,且医疗费用数额巨大,疾病符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保障条件的,需申请人提供相关医保报销凭证、医疗费用明细、疾病诊断证明,家庭被当地政府列为特困户或重点优抚对象;
7、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者,生活严重困难,由县级以上的民政部门出具遭受了什么样的自然灾害的证明。
一、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对象?
答:在中国境内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二、国家助学贷款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满18岁须由其法定监护人出具书面同意书);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
6、所在学校与中国农业银行达州市分行签订银校合作协议;
7、由本人申请,经所在系审查后向学校推荐;
8、由两名老师(不包括兼职老师)对其身份提供证明;
9、保证毕业后贷款未还清前向贷款行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三、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时候需要准备以下必备资料:
1、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一张;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满18岁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由本人用黑色中性笔在信笺纸上书写或打印后用黑色中性笔签名,注意讲清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称谓统一写为“中国农业银行达州市分行通汇支行”;
4、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5、乡、镇、街道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村委会、居委会和单位的贫困证明无效);
6、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7、办理所有手续时都请自备黑色中性笔,用其他笔书写的申请材料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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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表现优异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下同)二年级以上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名额分配:下达我校名额19名,奖励金额8000元/生•年,由各学院按推荐名额推选学生参加全校评选。各学院严格按照参评条件推选学生,上报至学生工作部(处)的申请人不符合参评条件的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申请人所在学院不再另行递补。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公费师范生等实施学费全免政策的特殊学生,不再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名额分配:下达我校名额458名,资助金额5000元/生•年。
申请条件、评审程序、报送材料、工作要求及发放办法,参考四川文理学院学生工作处网站。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含当年入学新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公费师范生等实施生活费补助政策的特殊学生,不再获得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除享受已有的生活补助外,还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
名额分配:下达我校名额3576名,资助金额按评定等级为2000-4000元/生•年。
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分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
勤工助学岗位可在教学服务、科研服务、管理服务、校园建设、实验室建设、卫生服务等项目上设置,以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后勤服务等为主,采取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两种形式。
(一)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及以上的岗位。根据用工性质及工作岗位分为(A类)顶岗实习岗位,(B类)每月工作时间达到30-40个工时的岗位,(C类)每月工作时间达到20-30个工时的岗位;
(二)临时岗位(D类)是指不具有长期性和固定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包含寒暑假期间设置的岗位。
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以达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计酬基准,其中A类为每人600元/月,B类每人400元/月,C类为每人300元/月。如须变动酬金标准,需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酬金原则上为每小时10元。每人每月临时用工酬金不得超过300元。
寒暑假用工学生每天工作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酬金按每小时10元人民币计算。
具体管理办法,请查看:http://xgb.sasu.cn/xb/show_news.php?ID=8390
联系电话:0818-2790024;0818-2790025 新生和家长也可以登录四川文理学院学生处官网,了解和查询学校资助政策。
▶编辑:蒋奇玲
▶审核:甘玉锋 曾怡 余卓亚
▶终审:于贵
▶投稿邮箱:hlws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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