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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小讲堂(20)| 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员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快来了解

河北人社 202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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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网友向我们咨询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员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下面,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01

自由职业者自己能缴纳工伤保险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02

非全日制员工工伤,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只要其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如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依法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03

如果农民工发生异地工伤怎么办?

依据《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
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
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04

哪些情形下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05

工伤职工可享受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1.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2.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来源:综合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号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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