饬终章程|绍兴佛学研究会莲社临终正念团团约
饬终津梁
印光法师鉴定 李圆净编
第一篇 饬终章程
印光法师校订:临终正念团团约
绍兴佛学研究会莲社
吾越莲社之组织也,为弘扬净宗,发挥佛理,藉研究以资精进,凭劝发而励修持,仰步先尘,垂范方来,愿成两利,志切双修,殊胜之事业也。惟念佛法门虽简虽易,而一心不乱至难至微。居家修士,于现证三昧既属难能,即稍或懈废,于临终往生亦恐未稳。此必赖乎平日之信愿深切,勇猛精进,二六时中执持无间,方克有济耳。莲台老居士有鉴于此,发起组集临终正念团,为曲突之计,冀桑榆之收,以助行而补正行,则利他正亦利己焉尔。下列条例,凡属团员,各应遵循。
第一条 本团团员,以互助临终正念,决定求生净土为宗旨。
第二条 本团公举团长、副团长各一人。主任召集团员,率领赴会,指挥一切。团长有不能执行职务时,由副团长摄理之。除有特别障故,或声明自愿退位,得改选外,任期以二年为限,但亦得连任。
第三条 凡莲社社员,通达佛理,精修净业,明白事理,已感化家属者,皆得为本团团员,但须团员二人以上之证明,方许入团。入时应将姓名、住址、职业、通讯处、年龄、生辰、报告注册。
第四条 凡遇团员病重或急病,自知不起者,可由其家属通知团长,由团长邀各团员遄往彼家,依法互助,策励往生。人数不拘,至少不得在四人以下。
第五条 遇各团员生日,由本人预先函订日期,召集团友至彼家,举行普佛会,念普佛一日,其人数至少亦不得在四人以下。集会时,主席者勿庸作寻常应酬,但趺坐于下首正中,作临终著力十念之观想,俾养成习惯,引起旁观向慕,以尽本团推行之利。
第六条 除团员生日举行普佛会外,每月望日,举行常月普佛会一次,向各团员挨次轮往。至团员增多,每月有生日佛会时,其常月佛会停止之。(举行普佛会不得用以度亡,启人轻视,讥为应赴,是不能增上,反而病随药加,则谬矣。盖学佛者,无恩不报也。)
第七条 团员生日之普佛会,如此日适逢常会期,则普佛会应提前一日举行,此外不得变更日期。倘有事故,必须延改者,须预先声明。
第八条 遇有未入团之社员,或有未入社之善信,在于临命终时,欢迎本团往助西归,亦可出信相邀。本团不分畛域,亦尽利人之义务。
第九条 本团团员,除临终时必须通知,闻讯者即往外。倘有团员居住城外过远,来往不便者,酌量免去集会。若欢喜举行时,须经函邀,然后前往。
第十条 凡团员外出时,若遇生日佛会,常月佛会,须由家属照约办理。如果家属不能代办者,准其免去常月会。
第十一条 凡团员遇有出外时,或在外经商者,不能按期赴佛会,须先时向团长声明,回家时报到列席,亦如之。(如不出门,邀而不往者,接连三次则出团。)
第十二条 凡莲社社员,虽未入团,倘遇团员生日佛会,或常月佛会,或助往生,亦喜加入赴彼时,可要求团员向团长介绍同去。
第十三条 凡团员生西后,其生日佛会停止之。每年于其往生日期,集念普佛一次,在会午后举行。(如由其家属邀请,则往彼家举行之。惟不得另有法事,以免夹杂,致失善利。)如适逢常会期,则于次日行之。(各团友应列表座右,届时来会集念,寒暑无忌,毋待邀请。既有心加入,须实在而行。)
第十四条 凡有团友生西者,各团员每人应派出小洋二角,以作祭享舟金之用,倘有余,作储金。
第十五条 本团约有未尽之处,随时由团长召集团员议订之。
新增条约三段,与余姚佛学会念佛助生极乐团章程第三、四、五章同,故略。
以上各条,凡各团友以及家属,均应遵守,于邀请助念时,尤须予以便利。将欲临终及断气后一切办法,悉听助念者之指导而行。如未入团之会友,及并未入会者,而欲邀请助念,更宜注意此节。否则却邀。
附:创结临终正念团序
切思临终正念,为莲社社员往生极乐最要关头。十六观经云:中品下生,临命终时,遇善知识广说极乐国事,及四十八愿,即得往生。又云:下品上生,闻说十二部经首题名字,亦得带业往生。是临终策励正念,在《观经》中我佛早有明训,且长生等外道教,亦有同志临终策励等事,岂我莲社净业修士而可忽之?况同人结社未久,信愿虽深,功行尚浅,不独少上品资粮,恐中下生品,亦犹赖于助焉。鄙人有鉴于此,深恐临终正念未坚,易为阴境现前所摄,是以为未雨之筹,爰集同志数辈,创立临终正念团,订立团约。并列各团员姓名、住址、年纪、生辰,缮就一册。凡团友遇病笃之时,即查照册开各团友,吩咐家属,分别函请来家。使在病人床前,说法念佛,并劝止家属勿动悲泣,以免惑乱病者之心神。尤须勉励本人,一心念佛。临命终时,得此同志助念,获益不浅。则往生极乐世界,可操左券焉。是为序。
佛历纪元二千九百五十年
岁次癸亥巧秋之日
莲台居士王积轩序
注:根据弘化社印本《饬终津梁》校对,总目录请点击“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