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查来了!闵行101件信访件处理结果公开,42家企业被罚款金额近千万元!
闵行报记者 覃丛丛丨文
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环保大战;
这是一次关乎国计民生的“大考”。
11月28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上海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由此,闵行也迎来了规格最高、“监考”最严的一个月环保“大考”。连日来,闵行高度重视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环境信访投诉问题,严格按照办结时限要求,及时反馈查处情况,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动真碰硬,切实解决市民身边突出的环境问题。
截至12月20日,闵行累计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118件,已反馈办理结果并在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有101件。根据信访件办理情况,已立案处罚42家企业,要求立即整改20家,责令停产19家,实施查封3家,刑事拘留2人,约谈16人,涉及罚款金额977万元。
“211原则”快速处置交办事项
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战略举措,对于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而现实的意义。
为确保督察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闵行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协调联络组,全面对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件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针对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各职能部门和街镇工业区各司其责做好日常环境管理,重点做好扬尘控制、河道整治以及秋冬季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和管控等。
据悉,目前一项“211原则”的快速处置机制已在闵行建立和运行,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事项快速处置到位。即 2个坚持、1个加强、1个做好:坚持“即交即办”;坚持“一案一策”;加强信访件的分析;做好窗口接待,认真、热情、周到、规范接待市民来访来电,受理与推进化解环境信访。
约谈违法企业并将启动“追责”
“你们必须按照区环保部门的执法意见停产整治,在完成废气治理设施改造前不得恢复生产。限期三个月完成整改,做到废气有组织收集,经废气治理设施处置达标后方可排放。”12月15日,区政府召开上海永丰热镀锌有限公司环境违法问题约谈会,区相关领导约谈该企业负责人,明确要求按期完成废气治理,同时完善制定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工作环境健康安全。
据了解,此次环保督察期间,市民反映了该公司的环保违法问题。12月1日区环保部门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两个车间均存在无组织排放的环保违法行为。对该企业进行厂界废气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监测点及参照点浓度均超过规定排放标准。另外,安监部门发现该公司存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不全、未健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等问题。
12月2日,区环保局即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停产整治,同时,对监测数据超标的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处罚金额80万元。针对其职业卫生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区安监局已发出整改复查意见书。据悉,后续还将对该公司相关责任人实施闵行首例“追责”处理。
积极响应群众的环境诉求
“颛桥地区中春路(光华路-元江路),晚上会闻到多种异味,秋冬季及空气质量差时味道很大……”11月30日,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发出的关于“颛桥地区异味”的交办件后,区环保部门会同颛桥镇第一时间对中春路(光华路-元江路)沿线10家重点废气排放企业开展了昼夜抽查,同时开展环境空气质量与企业废气排放现场监测。根据检查结果,对存在废气无组织排放等涉气违法行为的4家企业,依照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新《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金共计36万元。
此外,针对马桥万科城周边异味,以及浦江、吴泾地区噪声扰民问题,区环保部门在相关部门和街镇配合下,监察监测昼夜联动,对4家企业责令停止生产,对11起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据悉,以此次环保督察为契机,结合“五违”整治,下阶段,闵行还将进一步研究出台更好的环境保护协调机制,积极响应群众的环境诉求。
延伸阅读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相关信息
根据安排,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上海时间约1个月。督察进驻期间(2016年11月28日-12月28日)
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1-64377118,专门邮政信箱:上海30-22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早8:00-晚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上海市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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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 张熠楠 尹妮 翁忆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