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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道堆物”居委物业要处置,该这样做!

点击蓝字关注👉 今日闵行 2020-10-16

近日,有居民投诉颛桥镇复地北桥城居委会和物业在未告知的情况下,收走了其在入户平台上堆放的物品,希望能够归还物品并给出合理的解释。

那么,入户平台是否属于私人空间还是公共区域?居民放置在楼道中的物品,居委和物业是否有权利处置呢?

由于居民未留联系方式,所以节目组联系了复地北桥城居委会的调解主任潘新美,了解当时的情况。

据潘新美回忆,收走居民堆放物品,是因为复地北桥城小区配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爱国卫生活动,消除楼道内的安全隐患而采取的一项整治行动,这户居民物品包括了一箱土壤和一些草本植株。

她说,居委会从8月10日开始对复地北桥城公寓楼楼道堆物、公共卫生、飞线充电等现象进行了摸排,在摸排的过程中也通过敲门告知和楼道内张贴告知书等两种方式向居民告知即将开展的整治行动,其告知中也标明了“请居民在规定时间内处置好楼道内的堆物,否则将按无主处理”的内容。

告知发出后,很多居民都自行对楼道堆物进行了处置,而投诉的这户居民可能并没有留意这份告知书,所以才将他的堆物当做无主堆物,由物业进行了清理和处置。

对于居民反映的入户平台是否属于私人空间这一问题,接到投诉后潘新美也和物业工作人员查看了房屋建筑图纸,认定所属区域属于公共区域,因此属于此次楼道堆物整治的范围内。

社区工作者张贴告知单



清理出的垃圾 圈中为清理出的该户居民放置在楼道的物品


那么,居委和物业处置公共区域楼道堆物的做法是否合理?是否有权利处置公共区域内居民堆放的私人用品呢?

节目嘉宾上海中厦律师事务所顾宇清律师认为:双方都有道理和法律依据,但在具体的处置过程当中也都存有一些瑕疵。

顾宇清表示:根据各小区制定的管理规约和我国《消防法》《物权法》相关规定,居民不得将个人物品放置在居民楼楼道内对其他业主共有权进行侵害,居委物业在提前告知的情况下,认定为无主的堆物是可以进行清理整治的;而居民的私人物品受法律保护,因此在处置的过程当中,居委和物业有义务向居民告知,尤其在物品不能确定价值的情况下更应该进行当面告知,而不是擅自处理。


复地北桥城楼道整治后照片


同时顾宇清律师建议,复地北桥城居委和物业在制定社区管理规约时,可以把“无主物品处置条款”这方面的内容写入规约,有条件的社区也可以增加一个“无主物品临时保管协议”,先期对一些不能确定价值的居民私人物品进行临时保管,这样一来,可以避免和化解类似的矛盾和纠纷。
 
目前,这户居民养的花草和土壤已经回不来了。但在节目中复地北桥城居委会调解主任潘新美也表示,会做好居民的解释工作,同时也会听取律师的建议,今后也会尽量做好告知工作,避免纠纷的产生。


— 小贴士 —

1、《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楼道作为火灾时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时刻保持安全和畅通。

2、《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3、制定社区管理规约时,应明确业主对于公共区域的责任和义务,建立无主堆物妥善处理告知、处理流程和临时保管协议,避免矛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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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闵行融媒体中心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

作者:周宇博

编辑:周宇博 汤婧娴

栏目统筹:郭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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