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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道堆物谁来管?公共绿地被霸占怎么办?城管局长李建江来了,他还说……

点击蓝字关注👉 今日闵行 2020-10-16


在疫情期间、在创全路上、

在“一网统管”的工作推进中

城管“蓝色身影”们到底做了些什么?

今天,你关心的问题都在这场直播中解答了!


9月4日上午,闵行区城管执法局局长李建江做客“今日闵行”演播室,通过“今日闵行”APP直播平台,解读闵行城管执法所做工作中的热点问题。在1小时的访谈中,李建江畅谈了闵行城管执法的“改革”与“创新”,实时连线了中介执法现场、垃圾分类执法现场及承重墙执法现场,将城管执法的过程向市民公开,并回答广大网友关心的问题。




“蓝色身影”制服变换 展示新形象

上海城管执法发展的历程,可以概括为三个“十年”:


第一个10年

(1986~1996)

从最初成立的市容监察队伍开始,主要对从事“两禁三包”(禁止随地吐痰、禁止乱扔杂物、包门前环境卫生、包公共秩序、包绿化管理)处罚,那时候大家穿的是白色的、黑色的服装。










第二个10年

(1997~2005)

从对城市管理的市容、绿化环境等方面问题执法到相对集中行政处罚阶段,这时候城管穿的是灰色的服装。






第三个10年

(2005~2015)

期间,我们又换过蓝色的服装,现在我身上穿的这套服装,才是严格意义上的城管“制服”。这套服装是在2017年里,全国陆陆续续换穿的,我们上海城管是在2017年11月换穿的,之前的服装,由于没有全国统一,只能叫做“识别服”。现在全国城管执法队伍统一了制服,一眼就能区分城管和其他部门的不同。






执法工作知多少

目前我们区城管执法系统执法事项共计499项(涵盖市容环卫、绿化、市政工程、水务、环保、工商、建设、规划、房管、交通等10个领域执法权限)。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上海市已经研究通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方案。执法工作下步将向两个方向发展,一是进一步向基层一线下沉;二是向综合执法过渡,提高执法实效和能级。


直播期间,李建江局长现场连线。


现场连线:中介执法






在某房产中介,经由莘庄镇城管执法中队检查中发现,经纪服务合同保存期不明,且未如实记录业务相关情况。


这种行为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将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上海市房地产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今年3月1日,房管和建设工地领域共计201项新执法事项给了城管,其中,区级执法事项有60多项(房产市场管理中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销售转让、测绘、估价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专业性较强或需要跨区域执法的留在了区层面;街镇执法事项为126项(房产经纪、中介租赁、物业管理、文明施工管理方面的执法等),这些都与基层治理、与市民百姓密切相关。


现场连线:沿街商铺落实垃圾分类






记者暗访中发现商铺内有垃圾混投现象,但在现场连线中,发现未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桶),按照该事项现场开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当事人违反《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管理责任人未按照要求设置收集容器、设施”,依照第五十八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次日进行复查,如果仍未改正的,将依法本款法条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同时,我们中队还将针对该处进行不定期增加执法检查力度。


垃圾分类是一个系统工程,包含“投、收、运、处”四个环节,环环相扣,哪个环节出问题,都将影响垃圾分类的效果。自《条例》施行以来,区城管执法系统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按照“一加大、二覆盖、三闭环”,对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全过程执法,尤其加大了市民百姓关心的运输环节的执法检查,确保分类运输落到实处。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18094人次,开展执法检查9002次,检查单位14538个,督促整改2709次,查处违规生活垃圾类案件254起(处罚金额175950元),开展法律宣传5226次。



上海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已经一年多了,得到了广大市民的大力配合和支持,取得了非常不错的成效。但是,在前期执法检查中,我们也发现了不少问题:比如,“四个环节”中,未分类投放、容器标识不规范、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等问题较为突出,存在问题较多的行业为餐饮企业、宾馆旅馆、沿街商户。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问题较为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大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处罚力度,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专项执法检查,做到每周进社区宣传不少于1次,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这里,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支持、配合、参与,同时也希望通过我们共同努力,把生活垃圾分类做的更好,进一步提升我们生活环境。


闵行城管指挥中心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管理全区城管各项工作,承担区域部门联勤联动、应急指挥、投诉处置、分析研判等相关工作,中心设置指挥长1名、值班长1名,下设网上勤务、网上督察、网上办案、网上投诉、网上绩效、网上办公、分析研判和技术支持8个岗位,各岗位人员根据自身工作需要进驻指挥中心集中办公,实现高效联动,协同指挥。


案件派发及处置流程

首先,问题来源,主要有区、镇网格中心转办、队员执法巡查发现、“12345”“12319”等投诉热线三个渠道;

其次,问题派发,一般的投诉事件,由局指挥中心直接派至基层中队立即处理;对巡查监管主动发现的问题,由督察岗位人员派发督办处理;对重大突发事件,由值班领导协调处置并报上级部门;

接着,处置反馈,各基层中队将处置情况从网上及时反馈局指挥中心,形成闭环;

最后,研判分析,局指挥中心每月对“六个网上”数据情况进行分析研判,从中发现易发事项或区域,并将分析情况发送各中队,提升工作精准性、预见性。


现场连线:损坏房屋承重结构






七宝镇某小区业主装修自家住房破坏承重结构,经城管中队查处后,案件中当事人已自行整改,且通过了第三方鉴定。


从市民投诉和信访数据分析,上半年,小区类投诉1279起,其中群众反映和关注较多的是:占用物业共用部分、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违规饲养动物、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等问题。


这些违法行为各有其危害,很多市民其实都明白,但是往往都存在侥幸心理。比如,占用物业共用部分,一旦出现火灾,后果不堪设想。也有些市民觉得房子是自己的,想怎样就怎样,这种心态要不得,厨房改厕所,卧室加厕所,这些行为都会造成楼下漏水问题,并不是简单的涂一下防水材料就能解决这问题。还有最严重的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问题,有的居民觉得自己敲了并没有什么问题,房子也没倒啊!其实不是这样的,房屋的承重结构就像房屋的骨骼,损坏之后会严重影响房屋的使用寿命以及房屋的结构安全,存在巨大安全隐患。


针对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首先联系物业服务企业,上门调查取证。物业服务企业能够提供房屋结构图纸的,根据图纸,确认违法行为是否属实。物业服务企业不能提供房屋结构图纸的,或者图纸比对困难的,联系房屋检测机构,上门进行检测。确认违法事实后,执法人员将开具执法文书,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恢复原状,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当事人自行恢复原状的,要求其提供房屋恢复检测报告,证实恢复并缴纳罚款后予以结案。如违法当事人不配合执法的,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采取行政注记的手段,限制涉案房屋的交易和抵押。违法行为将推送至诚信平台,纳入信用信息管理。


目前,全区已建成564个“城管工作室”、47个城管工作站,莘庄康城社区工作站、梅陇曹行工作站等6个社区工作室(站),获评了全市首批50个“优秀城管执法社区工作室”称号。经数据分析,2019年小区类事项投诉比去年同期下降17.3%,城管工作站成为社区治理有效的手段之一。闵行区推进住宅小区闭环管理课题研究入选《2019年市政府法制蓝皮书》。


案例介绍:“非现场执法”






吴泾镇城管中队执法队员依托特殊车辆智能化管理平台,在龙吴路设置了监控试点。执法队员经过该平台的后台数据分析比对,针对违法车辆常发的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布控。


 “非现场执法”方式是推进城市精细化治理的具体举措,也是勤务模式的创新探索。今年,全市选择了5个区局试点推进,闵行也是试点单位之一。根据市局关于“非现场执法”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全区推进“一网统管”工作的有利契机,全系统进一步完善“智慧城管”平台建设,探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打造“非现场执法”工作流程,开启城管执法办案勤务新模式。目前,已有梅陇、七宝、马桥、吴泾等12个城管执法中队完成37起“非现场执法”一般案件。


推进“非现场执法”工作,我们牢牢抓住“做细事前、做实事中、做强事后”三个环节。例如:在小区管理领域,城管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处罚信息通过“物业服务直通车联络群”反馈区房管部门,处罚信息纳入年度物业企业综合服务评价体系,作为闵行区物业公司“创星评级”的重要指标。再例如:城管与建管部门在工地违法违规领域形成管理合力,处罚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平台,实施信用惩戒,同时作为文明工地申报、评选的参考依据,提高执法惩处效果。


目前,全区城管执法系统共有10个中队自建指挥分中心,5个中队与街镇网格分中心共享指挥分中心。在此基础上,我们结合城管执法重点工作,加强违法建筑数据化管理,完善“美丽街区”创建信息数据库,强化经营性场所管理信息系统运用,推进城管工作站(室)叠加入网,支撑区街镇“一网统管”联勤联动工作。



此外,直播现场还回答了不少网友提问。

Q

今日闵行微信网友:小宇宙

楼上邻居擅自把房子改成4套单间,设立独立卫生间+马桶,多次反馈整改之后还是违章的设施重新装上,请问合理且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什么?政府能做什么?谢谢。租客各方面素质也堪忧,如何规范租客?

李建江:根据网友描述,上述情况应由城管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可能存在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行为。《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依据相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罚款。

Q

今日闵行微信网友:YF

小区居民私自毁绿或改造公共绿地,建设成私家花园,物业居委视而不见,纵容其成,成示范效应,物业、城管大队需要加强不定期巡视和宣传监管处罚,防范乱象丛生,实现真正美丽家园。

李建江:《上海市绿化条例》规定,未经许可占用绿地,责令限期改正;按占用绿地面积每平方米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处以罚款。损坏绿化或者绿化设施,责令改正,并可处绿化或绿化设施补偿标准三至五倍的罚款。老百姓可以拨打“12345”热线投诉此类问题。

Q

今日闵行微信网友:swy

高兴街坊楼道里堆了许多东西没人管,不知道找哪个部门?

李建江:楼道堆物行为涉及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分,违反了《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的,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楼道堆物行为较普遍,且部分堆物为无主,缺少执法对象,目前采取管执联动的方式进行查处,一般由居委、物业进行摸底排查、组织告知整改,城管、消防负责进行行政处罚。

Q

今日闵行微信网友:孩子王

我想在居民小区自住房的窗外搭个防盗窗+雨棚。请问这个雨棚能搭到多大才算不违章?

李建江:搭建防盗窗或雨棚功能性设施应充分考虑相邻权的问题,不能影响到周边邻居;还应避免形成构筑物,不得落地或者借墙搭建。另外还需考虑墙体承重问题,搭建过大将影响结构安全。


您也可以识别二维码回看直播全程。


》》下周一至周五,5位城管执法中队长还将带来直播访谈,敬请关注~

9月7日-9月11日 9:20-10:00

收听方式:

FM102.7《直播闵行》

嘉宾:

周一  吴泾镇城管执法中队队长    宁晓凌

周二  马桥镇城管执法中队队长    宋海峰

周三  莘庄镇城管执法中队队长    李   坦

周四  七宝镇城管执法中队队长    庄   勤

周五  浦锦街道城管执法中队队长 朱   谊







请为我们闵行城管执法点点赞,谢谢。


记者:汪婷婷 徐悦

编辑:何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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