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有期徒刑20年,罚金320万……闵行对这个行为,绝不手软

国泰民安的 今日闵行 2020-10-15

黑恶必扫,

除恶务尽!






9月24日,闵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闵行法院)对夏克春等17名被告人犯盗窃,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骗取贷款,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行贿等罪一案,依法进行了公开宣判。


对被告人夏克春数罪并罚,

合并执行:

有期徒刑20年,

剥夺政治权利4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320万元


对其他1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

有期徒刑7年至1年4个月






案件回顾



经审理查明,自2014年4月起,夏克春在海台市场中,纠集其他被告人,采用私接电线的方式盗窃国家电力,盗窃金额达411万余元;公然阻扰供电公司拆除非法用电线路,并造成恶劣影响;在市场中随意殴打他人,强拿他人财物;强迫交易,金额达1,500余万元;伪造合同,骗取银行贷款6,000余万元。在民事案件败诉后,转移、隐匿财产1,100余万元。此外,为寻求“保护伞”,夏克春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240余万元。



据此,闵行法院认为



被告人夏克春等人严重侵犯国家财产所有权,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严重破坏市场交易秩序、金融管理秩序,严重妨害司法秩序,严重侵害国家工作人员廉洁性,已经形成以夏克春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分别构成盗窃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骗取贷款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行贿罪。



闵行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夏克春以盗窃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骗取贷款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二十万元;对其他1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一年四个月。


资料:闵行法院

编辑:陈美玲





猜你喜欢





△ 闵行这个主管安全的部门,居然获了一个国字号“新闻奖”,还是全市唯一!


△ 闵行中医药企业拿下上海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互联网+中医”并不遥远


△ 闵行这把“绿钥匙”是怎样炼成的?今天这位特殊的老人来告诉你……


△ 小区内开设美团工作调度站,是否违规?丨我来帮你忙



喜欢就点“赞”“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