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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纪检机关:要优先处理官黑勾结案件】

2018-01-30 晓峰 亚美时事学堂

【亚美导读】中共中央、中国国务院日前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审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优先调查官黑勾结“保护伞”现象。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通知》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该文件亦要各级纪检及政法机关,建立有效回馈机制,以助迅速侦办案情,并且要“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不得“就案办案、就事论事”。


该报指出,在一些地方,黑势力为了谋取利益,往往通过拉帮结派、行贿送礼、请客吃饭等方式,勾结公职人员。例如广东省深圳市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尹葵称,当地一些基层公职人员与黑社会组织“新义安”关系千丝万缕,以至即将缉捕该组织头目时,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政治处某副主任竟然打电话通风报信。


分析:中共要严抓黑恶势力“保护伞” 反腐将扩展到政法系统


中共中央和中国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仅要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还要对每起涉黑涉恶的违法犯罪案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中共的执政基础。


有分析认为,中共这次要严抓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意味着接下来的反腐运动将拓展到政法系统内。


不过也有观察家指出,政法体系始终是中共赖以执政的最重要工具之一,在涉及核心利益的问题上,政法系统及相关人员还是会受到庇护的。


据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通知》说,政法各机关要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严禁刑讯逼供,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文件也说,要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罚款等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两周前闭幕的中共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当局已提出要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


《通知》则进一步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要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则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1月25日发表评论员文章说,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比较突出,如果任由这些问题蔓延,将会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接受访问时解释,一些基层组织和执法机关工作涣散,使乡村恶霸有机会干扰操纵基层选举,把自己势力内的人安插为村支书或县级干部,不仅弱化了党的领导,还会使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正义难以得到伸张。


他说:“黑社会集团背后的保护伞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置之不理,使民众对政府失去信心。”庄德水判断,接下来中纪委的反腐运动将拓展到政法领域。


不过也有分析指出,政法系统对执政党太重要,反腐运动预料很难动真格。


独立时评人陈杰人以“雷洋案”为例说:“很明显是政法系统有问题,但最终还是保护了这些人。”


中国人民大学硕士毕业生雷洋前年5月在住家附近足疗店外被警察怀疑有嫖娼行为,在被强行扣押期间离奇死亡,引起轩然大波。舆论担心,在面对警方执法时,普通市民缺乏生命安全保障。不过检方调查后的结论是,涉案警察犯罪情节轻微,不予起诉。


陈杰人说:“政法体系是执政党在和平时期最依赖的力量。所以,反腐运动不仅不会对于政法系统形成打击,而且还可能让它再次获得机会、获得更多的权力、资源和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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