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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文革时期的两性关系 】

2018-02-04 亚美时事学堂


那时候,为了适应斗争的需要,专门创造了一些新词,比如把找对象结婚叫解决“个人问题”,把两性关系出现异样叫“作风问题”。而个人问题的决定其实离不开组织,作风问题足以断送掉一个人的前程,甚至是身家性命。


性禁锢常常引发一些极端的伤害案件。


大街上经常贴出打了红勾的处决公告。而因为在暗处有亲热举动,被警察和革命群众逮住的男女,也曾经频繁出现在那个年代。那时候要没结婚怀孕了,就得自杀,就不能活着了。婚前如果怀孕了,一定没法活了,那就是最不耻的事情。


那时候就是一天到晚批斗流氓。


最恐怖就是女流氓,女流氓跟男流氓一块儿在台上被批斗的时候,所有女生吓得够呛。


北京是男女分校的,每到国庆节,老师连打连骂逼着你去游行,拉着你联欢。那时候跳集体舞得手拉手,多么丢人,丢死人了,老师怎么能让人干这样的事啊,太下流,太流氓了。


知青们一到延安的时候,从北京来的干部就专门在大会上宣布了两条纪律:一是不许谈恋爱,二是不许唱陕北小调。后来中央出台26号文件,定性了“破坏知青政策罪”,依照这个精神,在全国各地,处理了不少涉及知青两性关系的案例。


在当年云南知青的回忆中,有这样一个情节:橡胶林里,一个女知青气鼓鼓地跑来,把一张纸条塞到一个男知青手里。众人起哄去抢,那个男知青只好承认是写给人家的情书,被退回了。


那上面赫然写着三条“最高指示”。第一条: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来了。第二条:要互通情报。第三条呢,一要抓紧,二要注意政策。这么一张只可意会的情书要表达的意思却是尽在其中,就算被人上交也没有谁敢定他有罪。


在劳改农场干着繁重农活的王国乡回忆到,由于都是在泥浆里干活,大家光着身子,什么都不穿在那干活。人不人鬼不鬼,没有女的话,大家都不修饰,都是胡子拉碴,鬼一样的。看见一个女的大家感觉到跟天仙一般。


所以女知青说被强奸了,那当地政府一定要追踪谁强奸了你,又要把那家伙枪毙的。

那时凡是有了两性关系的,女的就跟定了男的。一旦要吹,男的几乎是流氓,而女的也注定低人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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