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小康社会铺路 中共高调扫黑除恶】

2018-02-06 亚美时事学堂 亚美时事学堂

【亚美导读】中共中央、国务院1月24日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标志着2006年以来由中央政法委主导的“打黑除恶”,已经升格为最高决策机构领导的“扫黑除恶”,参与“扫黑除恶”的部门也从以前的10多个猛增到近30个。矛头直指黑恶势力的官方‘保护伞’,目的显然是要借助‘扫黑除恶’在基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而改变基层政治生态,打通中南海政令通向基层的‘最后一公里’,为三年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扫清障碍。


1983年开始“严打”


1983年8月,面对改革开放初期混乱的社会治安状况,官方以中共中央名义发布《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为期三年多的“严打”。当时,官方并不承认中国有黑社会,而是将有组织犯罪统称为“犯罪团伙”。1983年开始的“严打”共查获各种犯罪团伙19.7万个,逮捕177.2万人,劳动教养32.1万人。


此后,官方根据社会治安状况,分别在1996年、2001年、2004年,2006年、2010年发起过“严打”行动。进入新世纪后,官方公开提出“打黑除恶”口号,变相承认社会主义中国也有黑社会。


应该说,近几年来,中国的治安状况整体上在趋向好转。去年9月,时任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透露,2016年,中国每10万人中发生命案0.62起,是世界上命案发案率最低国家之一。《人民日报》也称“中国无疑是全球最安全的国家之一”。


黑恶势力在中国从未消除


尽管官方多年来没少“严打”,黑恶势力在中国却从未消除。一些有经济头脑的“黑老大”反而利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混乱,成了市场经济的“弄潮儿”。他们腰包鼓起来之后,自然不再打打杀杀,而以西装革履的成功商人身份,进入各级政协、人大,成为许多领导的“朋友哥们”,与权力人物玩起钱权交易或权黑交易。


原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刘汉是这批“黑老大”中最成功的一个。刘汉曾连续三届当选四川省政协委员、常委,其资产高达400多亿元人民币(80多亿新元),原因就是他傍上了曾任中共四川省委书记、后升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的周永康。刘汉帮助周永康的儿子发大财,周永康则给刘汉政治庇护,甚至帮刘汉剪除黑社会对手。


村霸肆虐


当然,像刘汉那样能攀上“正国级领导”的“黑老大”毕竟是少数,更多的黑恶势力是在法治不彰的社会基层,特别是农村社会中野蛮生长。这类黑恶势力往往与中共基层政权打得火热,其老大甚至就是村支书或村委会主任。他们把持基层政权,侵吞集体财产,对民众蛮横凶狠,对上级满口套话,黑白通吃,率先致富,成为一个个“黑村官”甚至“村霸”。


中国最高检反贪总局三局局长孙忠诚去年概括了“村霸”的四大典型特征:乱政、抗法、霸财、行凶。中纪委官网近期也列举了多个“村霸”案例,披露“村霸”到底有多么霸道。


浙江省金华市塘雅镇塘二村党支部原书记黄加昆有一句口头禅:“谁敢告我,就让谁死”。他在村里专横跋扈,村民稍有言语上的顶撞,便拳打脚踢。黄加昆纠集一帮社会人员,加上自己的儿子和亲戚,时常逞凶斗狠、强拿强要,甚至利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基层组织选举。


还有“村霸”“乡霸”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民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冲击社会稳定。


对“村霸”“乡霸”将基层政权黑社会化,当地党政领导并非不知情。但他们要么与“村霸”有利益关联,要么怕惹麻烦,往往睁只眼闭只眼,糊弄到自己任职期满就好。还有一些党政领导为了获取利益或利用“能人”推动工作,干脆做起了“村霸”的保护伞。


中国基层政权“黑社会化”现象不仅严重阻碍农村发展,严重影响扶贫脱贫效果,也严重侵蚀了中共的执政基础,直接威胁到中共政治安全。可以说,如果不能切断基层政权与黑恶势力的联系,中共高层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都将落空。


高层突然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发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将矛头直指黑恶势力的官方“保护伞”,显然是要借助“扫黑除恶”在基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改变基层政治生态,打通中南海政令通向基层的“最后一公里”,为三年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扫清障碍。这是中共发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要政治考量。


扫黑除恶重在刀口向内


与以往历次“严打”不同的是,这次“扫黑除恶”重在刀口向内,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拍蝇”行动相互配合,清理一批涉黑涉腐地方官员,整顿或重建基层组织,让乡村民众感受到扶贫以及土地改革的红利,进而改善中共在基层民众中的形象。


另外,中国城市治安近些年虽然明显好转,但不等于城市中的黑恶势力基本消除,而是黑恶势力的组织形态和行为模式发生了变化。这些变化包括,组织公司化,头目幕后化,马仔市场化。黑恶势力在城市中公开行凶打砸的行为已大幅减少,更多是通过“软暴力”手段攫取利益。


同时,黑恶势力渗透的重点领域也发生变化,从过去的采砂、建筑等行业,转为向物流、交通,以及金融、放贷等领域渗透。比如近些年兴起的贷款公司、“校园贷”等,有的也由黑恶势力操控。


黑恶势力在组织和行为模式上的“转型升级”增加了其行为的隐蔽性,也更利于涉黑组织与权力勾连。新华社近日发表文章称,黑恶势力往往通过拉帮结派、行贿送礼、请客吃饭等方式,与公职人员勾结在一起,而一些官员为得到好处,充当其“保护伞”,甚至通风报信或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使黑恶势力有恃无恐。


还有一些领导干部,担心打黑除恶影响当地形象和投资环境,影响个人政绩和仕途,不同程度存在不愿打、不敢打、不真打、不深打等问题,助长了黑恶势力嚣张气焰。


对此,中共在“扫黑”通知中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但是,1983年以来历次“严打”的经验也显示,运动式的“专项斗争”或能收到一时之效,却很难建立长久之功。铲除黑恶势力的土壤,根本上还是要依靠建立以法治而非人治为基础的社会制度。这当然不是短期可以达成的目标,但必须是国家前进的方向。


同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也必须坚持法治原则,不能逾越法律法规的边界,否则必然会侵犯人权,制造冤案。这在历次“严打”,以及中共原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主导的“打黑”中,都有过深刻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