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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报仇” 陕西特种兵除夕杀人后被捕后续】

2018-02-20 亚美时事学堂

【亚美导读丨】2018年2月15日,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县王坪村发生一起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张扣扣持刀将同村邻居王家父子3人杀害。事发当天王家二儿子在市里值班,躲过一劫。张扣扣于17日7时许投案自首。据当地村民称,受害者王自新与他的3个儿子曾于1996年砸死犯罪嫌疑人张扣扣母亲汪氏。该村民回忆,当时17岁的小儿子王正军被判有期徒刑7年,但仅服刑3年后就出狱。


据报道,张扣扣被指在15日中午闯入汉中市南郑区的王姓人家,用刀和枪将正在准备年饭的王自新(71岁)及其长子王校军(47岁)、小儿子王正军(39岁)杀死。


当地村民目击行凶过程,但见到张拿着手枪,没人敢上前阻止,张对村民大叫:“与你们无关,我只杀他们!”之后便逃离现场,王家的妇孺也没有被袭。


据报道,当地民众称,22年前张家与王家原本是邻居,后来产生了住房宅基地纠纷问题。王家称张家越过了土地边界,但张家称并没有。随后,张母与王家产生冲突。王家父子一共四人都参与并殴打了张母,并用板凳砸死了张母,场面血腥,导致张母当场倒地于当晚死亡,当时张扣扣年仅13岁。


张扣扣当时不到10岁,18岁去当兵,更当上特种兵,退伍后音讯全无,没想到再次出现,竟然是回家报仇。


张母死亡案的的判决书显示,汪秀萍(张母)拿一扁铁在王正军(王家三儿子)的左额部、左脸部各打一下,被告人即从路边捡一木棒朝汪秀萍头部猛击一下,致汪当场倒地于当晚十时许死亡。经法医鉴定:死者汪秀萍系钝性外力颅脑损伤而死亡。


判决书中提到,被告人王正军无视国法,竟因民事纠纷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鉴于被告人王正军在犯罪时尚未满十八周岁,且能坦白认罪,其父已代为支付死者巨额丧葬费用,加之被害人汪秀萍对引发本案在起因上有一定过错责任,应对被告人王正军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7年,赔偿经济损失共9639.3元。

张扣扣在指认现场


王家大儿子是管委会主任 二儿子值班逃过一劫 


根据当地的一份通报称,死者王校军(王家大儿子)是南郑区红寺湖管委会主任。据了解,汉中红寺湖风景区位于南郑区西南,占地约35平方公里,为3A级生态风景旅游区。


另据当地村民介绍,王家的二儿子因大年三十当天在市里值班没有回家,所以躲过了张扣扣的复仇。在张扣扣杀死王家父子3人潜逃后,当地警方迅速保护了王家二儿子。


据当地村民称,22年前,王家的三个儿子在当地势力较大,原本判决当时17岁的王正军有期徒刑7年,但仅服刑3年后就出狱。



据报道,张扣扣杀人后曾到母亲坟前祭拜,在外流荡两天后于2月17日7时45分到新集派出所自首。


对于张扣扣的遭遇,网民都同情万分,甚至赞扬他“真是个汉子”“仇恨分明!!!只报仇也没伤及仇人的妻子及孩子!”


许多网民也指责基层政权腐败是悲剧的源头,如果22年前法律严惩打死张母的凶手,做好死者家属的善后工作,可能就不会酿成现在的悲剧。


中共高层年前高调提出要在全国范围内“扫黑除恶”,重点整治中共基层政权与黑恶势力勾结现象,中共中央本月初发布2018年一号文件也强调,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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