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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共同开发路在何方?】

2018-03-07 亚美时事学堂

【亚美导读】自2016年新任总统杜特尔特上台后,菲律宾不断释放出积极信号,有关南海共同开发合作的议题,再次引起地区和国际舆论的热议。2月13日的中菲南海问题双边磋商机制第二次会议声明中,两国正式就油气勘探合作展开了探讨,似乎再次让国际社会看到倡议落地的希望。即使如此,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的实践经验看,南海共同开发所面临的阻碍仍然大于机遇,中菲所取得的积极成果,可以说为该倡议的真正落地带来了新的生机。

文:陈相秒


南海共同开发合作倡议提出已有30多年,但进展却不如人意。越南、马来西亚、文莱、菲律宾等声索国虽未明确拒绝,也偶有积极的回应和姿态,但受经济利益分配和海洋权益主张影响,越南、马来西亚、文莱三国始终心存忌惮,缺乏真诚的政治意愿。


在经济利益层面,作为利益既得者,越、马、文三国无意与他国分享南中国海资源开发所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通过不断扩大海上油气勘探与开发,越南成功从原油净进口国转变为净出口国,南中国海油气产业成为其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对其国内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在30%以上。


同样,马来西亚和文莱也是南海油气开发的重大获利者,油气开采业产值分别占两国全年国内生产总值的8.7%和50%以上。因此,各声索国均不愿同他国共享利益,更不愿自身既得利益受损。


在海洋权益主张层面,共同开发合作虽不影响最终的海域划界主张,但三国始终对中国可能借助共同开发合作,以扩大在南海中南部海域的经济存在、强化权益宣示,损害其自身权益主张存极深的戒备心理。因此,受政治意愿不足局限,有关方普遍将自身在南海的权益主张摆在优先地位,均不愿意在其控制或主张的海域内开展合作。


应当说,此轮中菲两国能重启南海共同开发合作磋商进程值得欣喜,也值得期待。但须注意的是,中菲南海共同开发合作的积极进展或只是个案。换言之,中越、中马在南海争议的油气开发合作面临着更为复杂的挑战。


具体可从三方面看:


其一,菲律宾政府的政治意愿史无前例。从竞选之初,直至今日,杜特尔特一直表示,菲律宾愿与中国开展共同(联合)开发合作,表现出前所未有的政治意愿。正是这种政治意愿,促使中菲两国能重启南海共同开发合作磋商的进程。


其二,菲律宾经济发展对共同开发本身存迫切需求。一方面,菲律宾必须缓解与中国围绕南海有关争议的较量和对抗,发展对华贸易和投资关系,以此带动国内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作为能源消耗严重依赖进口的国家,菲律宾必须加大南海油气资源开发,以满足国内经济快速发展的能源需求。


其三,菲律宾在南海的油气存在相对较弱,仍处于起步阶段。目前,菲律宾仅在巴拉望盆地平均每天开采石油2万5000桶,年产天然气1000亿立方米,与越南、马来西亚和文莱三国相差甚远。因此,共同开发合作对其既得能源利益影响相对最小。


从规则和机制找突破


目前,倡议实施日益陷入恶性循环的“怪圈”,政治意愿不足阻碍了倡议的真正落地,反之,倡议实施受阻又极大地限制了相关方牢固彼此利益纽带、积累政治互信、增强政治意愿。要想打破这种“怪圈”,中国与东盟相关方或许可从规则化、机制化、去国家化三方面找寻突破口。



其一,在“南中国海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的框架下,明确共同开发作为有关各方必须恪守的承诺和义务。


作为一项临时性措施,共同开发合作具有丰富的国际法和国际实践支撑。国家的政治意愿易受领导人个人偏好、国内利益集团政策取向等不稳定性因素的影响,因此倡议实施绝不能再将足够政治意愿作为前提,而应该探索绕过政治意愿不足的藩篱,另辟蹊径。


据此,中国与东盟有关国家或许可以利用“准则”案文磋商的机会,探讨将共同开发作为相关方一项重要义务确定下来,并承诺务实推进倡议落实,设定倡议实施推进的具体路径,以期利用规则动力持续推进倡议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其二,探讨设立专业磋商委员会和技术专家工作组,建立高层有关共识落实构建长效机制。长期以来,有关各方围绕南中国海共同开发并非没有共识,难就难在合作模式和合作区域的选择。因此,中国与有关声索国不妨建立专业技术委员会和专家工作小组,首先从技术层面论证倡议实施可能涉及的专业问题,如投资与收益分配、具体海域划定等。


其三,“去国家化”,由企业和民间机构主导推进倡议实施。长期以来,南中国海共同开发合作大体由国家掌握推进进程。这种国家主导的模式不可避免地会联系到有关各方在南中国海的权益主张,陷入权益宣示与倡议实施二者间“不可调和”的矛盾。


但就事实而言,共同开发合作无碍于海洋权益主张,本质上是一种互利多赢的经济行为。鉴此,中国与东盟有关各方政府,有必要将倡议具体操作的主导权下放企业,交由市场来决定何时、何地开展南中国海共同开发合作。


如果将共同开发视为有关各方互利共赢的经济行为,借助市场的无形之手,避开政治、外交、安全的桎梏,倡议实施或许能找到一片全新的天地。当然,这并不是指国家就可置身事外。南中国海共同开发合作倡议能否最终落到实处,最终还是取决于越南、菲律宾和马来西亚等相关方的决策。


中菲两国南海共同开发合作积极态势,再一次为倡议实施带来了曙光,但这只是一时、一国的景象而已,将来能否持续以及能否为中越、中马共同开发合作所复制,尚待观察。无论如何,这种积极的势头为南海共同开发合作进程的“再起航”开了让人期待的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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