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女厅官厉害:要在北京买别墅,找开发商要了800万】

2018-03-28 亚美时事学堂 亚美时事学堂

【亚美导读】一名女厅官要钱办事,先后11次向开发商索要千万余元。这名女厅官,即新疆自治区民政厅原党组书记、副厅长莫涓,她于2016年12月因贪污、受贿领刑16年。她被指2003年至2012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新疆一家房产公司董事长关某在承揽项目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11次索要或者非法收受关某财物合计1307.73万元。

莫涓


莫涓索贿细节经裁判文书网披露,开发商关小伟因犯单位行贿罪领刑1年。


法院认为,这一千多万中,有587万是关小伟给予莫涓的好处费,莫涓为其所在单位招投标提供帮助,这一行为构成单位行贿罪,其他经莫涓索要,但是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构成行贿罪。


索要800万在京给儿子买别墅


按照莫涓的说法,2010年她在北京看上一套别墅,2011年下半年要求开发商关小伟筹措800多万元,关小伟同意了,并用自己的身份证办了一张交通银行卡给她,承诺把钱打在这张卡上。随后,2012年1月、3月、4月,关小伟分四笔给莫涓打了848万。


根据关小伟的供述,2009年,他想承揽自治区民政厅炉院街康复中心综合楼工程,挂靠在新疆建工集团,去找莫涓帮忙招投标,并向其承诺按利润的6%给其好处费。2011年10月在莫家,他被问及工程进展,利润情况,并被莫涓告知自己的儿子李某想买套房子。也就是这套别墅是莫涓的儿子看上的。


根据莫涓的判决内容,她可不是只收受关小伟的钱财。据公诉人指控,2008年至2015年,莫涓利用担任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的职务便利,为王某等11家公司或个人在承揽新疆民政系统相关工程项目、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少则收取“好处费”几万元,多则400余万元。


法院认定,莫涓在职期间贪污公款59.5万余元,收受他人贿赂3387.5万余元,鉴于其归案后能够主动交代组织上尚不掌握的大部分收受贿赂犯罪事实和全部贪污犯罪事实,依法应认定为坦白,并能检举他人犯罪,具有立功表现,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最后领刑期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