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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政才案一审开庭:被控受贿1.7亿 当庭认罪】

2018-04-12 晓峰 亚美时事学堂

【亚美导读】2018年4月12日上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的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受贿一案。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2002年至2017年,被告人孙政才利用担任北京市顺义区委书记、北京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农业部部长、吉林省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单独或者伙同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亿余元。


庭审中,孙政才进行了最后陈述,表示自己受到法律的庄严审判,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自己心服口服,真诚地认罪、悔罪,真诚地服从法院判决。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孙政才

 

重庆官场持续高压清除“遗毒”,中共重庆市委4月9日召开全会,再度强调坚决肃清“薄王”流毒和原市委书记孙政才恶劣影响,同时一次性大规模递补11名市委委员。


据中共重庆市委机关报《重庆日报》4月11日报道,为期两天的重庆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研究部署了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加强法治和德治工作,并审议通过《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的意见》等三份文件。

薄熙来、王立军


全会指出,重庆过去十年相继发生了原市委书记薄熙来、原公安局长王立军以及孙政才的案件,对政治生态和干部队伍“伤害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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