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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饶河县政府门前一轿车起火
2月28日,9时30分许,饶河县政府门前一辆车牌为黑J·N8352东风标志轿车发生起火。
事发时,记者赶赴现场向驾车当事人了解情况。据当事人称,当时驾车来政府参加会议,刚把车开到政府院里发现前面机器盖冒烟,马上停车查看,这时轿车前机器盖已经燃烧起来,随即拨打了119电话报警。经过消防大队的及时扑救,火势于2月28日10时完全扑灭。此事件过程中无人员伤亡。
事发后,经向县消防大队和当事人了解,该起轿车起火事件完全为车辆行驶中自燃造成。
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要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防止电路、油路出现老化或故障。同时,对爱车要常备灭火器,并熟练掌握灭火器使用方法。如发生车辆自燃,车内人员应保持镇定,立即报警并及时离开车厢进行初起火灾扑救,如火势迅猛无法扑灭须立即撤离至安全地带,等待消防部门进行扑救。
记者、摄影:方海亮 编辑:高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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